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黔江良德堂诊所等3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的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中止黔江良德堂诊所等3家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部门审核,决定中止黔江区良德堂诊所等3家医药机构(见附件)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6年5月,共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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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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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50011419844 |
重庆市黔江良德堂诊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大庄居委2组191号 |
2026.4.24-202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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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50011419083 |
黔江区吴家福中医综合诊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河滨西路西段111号 |
2026.5.12-2026.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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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50011403619 |
重庆市黔江区逸涵药店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文汇路253号 |
2026.5.18-2026.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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