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解除和平药房八十八店等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解除和平药房八十八店等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规定,重庆市黔江区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八十八店、重庆黔江良德堂诊所2家机构因自身原因申请中止、解除医保结算,中止期间产生的医保结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
附件
中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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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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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50011413042 |
重庆市黔江区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八十八店 |
重庆市黔江区金溪镇金茂街103、104号 |
2026.7.24-202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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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50011419844 |
重庆黔江良德堂诊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大庄居委2组191号 |
解除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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