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医保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您当前的位置: 区医保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6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和《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黔江依法治区委发〔2021〕1号)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切实落实局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办公会学习“第一议题”,并开展专题学习3次,及时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要求。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和常态化,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通过法治教育网、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四是加强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培训和以案释法警示教育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全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11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为契机,夯实医保法治基础。一是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日活动3次,对医疗机构、药店、参保群众开展医保法治宣讲教育,积极宣传打击欺诈骗保。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折页,借助媒体、医疗机构广泛宣传,营造了全民参与监管的社会氛围。二是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法治教育全覆盖,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分10批次组织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就《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开展培训学习,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基金使用监督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医保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开展百日普法活动。组织100余家在黔参保单位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专题培训2场次,普及政策法规知识,提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四是参与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赶场天”活动4场次,向广大群众常态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保险法》、《条例》等内容,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五是配合开展重点时节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宣传《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全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述职述廉述法,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统筹推进。二是落实学法普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落实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编制了我局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和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建设工作同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三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研判、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100%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行政处罚、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件等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有效降低行政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2021年我局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件,法规性文件备案审查2起。五是加强提案议案办理。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接协调办理工作并审定答复意见,督促指导分管领导和办理科室强化责任分工、主动沟通调研、狠抓工作落实,把推动办理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将办理成果内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举措。全年办理人大建议件和政协提案件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并获得“满意”反馈。六是依法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处置医保领域各类信访投诉。按期办结医保参保、医疗救助、异地报销等医保咨询和信访问题19件,回访满意率100%。

(四)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将涉及医疗保障执法工作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区医保局网站及“信用重庆”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2021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例,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例。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群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三是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动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扩大“全渝通办”事项范围,推进需“见面办”的服务事项实行“就近办”,推动“跨省通办”“川渝通办”。落实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项高频办理事项“好差评”非常满意率99.98%。四是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全区43家医院、55家药店纳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五是认真加强信息化建设。按期上线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目前运行平稳。大力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全区医保电子凭证共激活21万人,349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功能,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116万人次,累计结算金额1.55亿元。

(五)落实全民依法参保,做好医保待遇保障。一是巩固参保和基金筹集。全区基本医保区内依法参保51.9万人,其中居民参保45.5万人、职工参保6.4万人。加上市外参保约2万人,全区参保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累计筹集基金7.87亿元。二是落实待遇支付保障。认真落实保基本要求,及时支付各类医保待遇。全年共支付医保待遇257万人次7.5亿元。全面落实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提高参保群众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增加慢性病病种,国谈门诊用药保障等政策,多支付医保基金5000余万元,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一是组织召开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工作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区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报区政府制定印发了《黔江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二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联合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建立了《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推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黔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医保发〔2021〕61号),聘请30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开展广泛深入监督。四是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 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14万元,将7家医疗机构未缴纳到位的483万元违约金全部按时追缴到位。五是多形式开展监管。通过网络审核、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整治,协助第三方机构和片区联组交叉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管。全年检查医药机构600余家次(含网审),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17家次,行政处罚1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200万元,处违约金309万元。六是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28家次,强化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七是认真做好医保协议管理,强化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的信息比对,发挥信用管理作用。及时完善278家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全年解除协议15家,暂停结算14家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医疗保障队伍执法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医学、药学、社会保障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且运用法治思维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医保信息化建设支撑监管执法还存在差距,医保子系统尚未建成投入运用,医保大数据、智能化执法手段不足。

(三)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法治建设、依法普法宣传方式需进一步优化。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持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工作和决策的法治化水平。一是主动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大对《宪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力度,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经办流程,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扎实推进医疗保障法治队伍建设。健全和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