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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202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12-22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会同重庆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202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8号,现解读如下: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1202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62100元(5175/。一档缴费标准为3105/·人,二档缴费标准为6831/·人。

2202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3缴费期满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60/·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定额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202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47/年·人。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147元,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73.5元、医保基金划拨73.5元。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按年一次性缴纳,其余人员通过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47号)202611日废止。


政策原文:https://ylbzj.cq.gov.cn/zwgk_535/zfxxgkml/zcwj_291934/gfxwj/202512/t20251218_15255273.html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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