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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46583Y/2020-00030
  • 发文字号 黔江医保〔2020〕21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11-20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医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推广激活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的工作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正在有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应用信息系统接口对接改造和内部测试,在2020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部上线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电子二维码,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场景,可实现扫码挂号、就诊、取药、脱卡支付等一系列操作,有效支撑跨省异地就医、远程医疗、居家购药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具有身份信息准确、应用丰富、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等突出优点。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

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在国家医保APP、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渝快办”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激活。请各参保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申领激活;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指导、督促辖区村(社区)广泛宣传推广,重点做好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申领激活和咨询答疑工作。确保这项惠民、利民的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法及流程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0 年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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