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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和覆盖面,推动了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区医保局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关简介(联系我们)1条,行政处罚/强制办理结果1条,预算信息1条,决算信息3条,公示公告19条,其他法定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其他文件)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政策咨询问答4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1条,行政执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区医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维,对信息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涵盖接收、筛选、分类至发布各环节,提升了管理的规范性与运行效能。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源头审核、过程把关、终审确认等环节责任,严格执行多级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及时。同时,强化发布前保密审查,依法对涉及个人隐私等内容进行脱敏处理,坚决防范敏感数据与国家秘密泄露风险,切实筑牢信息安全屏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区医保局政府网站专属网页的建设与维护,及时、准确地更新机构职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及解读、公示公告、提案建议办理结果等核心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精准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优化调整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细化各科室信息报送职责,推动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内容保障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等问题,依规进行督促整改,推动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覆盖面有待拓展。当前信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部分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基金运行状况、医疗救助实施成效、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等领域的深度信息发布不够充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层次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充分结合参保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阐释政策要点和办事流程。

改进措施:一稳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覆盖。探索建立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有序推进医保基金运行、重点改革进展、公共服务成效等方面信息的常态化公开,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内容层次,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回应性和服务性。二提升解读内容的针对性。围绕群众关注的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门诊共济、基金监管等高频事项,开展场景化、案例式解读,提升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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