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 知
各科、办、预警监测中心,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重庆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市、区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885”工作为统领,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围绕“1366”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紧盯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管控事故灾害发生,严格编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实现除险固安任务目标,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新、转岗和复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六)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九)推动安全宣教情况:针对企业事故高发环节和高危岗位,制作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宣传教育视频、宣传画、广播稿等资料,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
(二十)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执法支队要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突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审批许可为主向监督检查为主转变。
(二)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 202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 2026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 202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 2026年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实现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分管领导1人,专职从事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工作人员3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内容在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48天=744天。
(二)计划执法检查工作日:63天。
(三)其他业务工作日:243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8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5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评审、备案、实施行政许可等共计45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6天;上级安全监察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45天;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演练共计6天;巡查关闭非煤地下矿山33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438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290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共计30天;西藏籍单身员工探亲假25天;其它工作安排共计78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对安全管理基础较差、危险因素较大的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企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程序合法原则。监督检查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3.全覆盖原则。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年对7座在生产建设、停建(不包括市应急局监督检查的2座矿山)矿山实现监管全覆盖,对2026年新建矿山纳入安全监管,需增加执法检查计划。
4.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本次计划编制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5.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在监管执法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各矿山企业(含建设矿山企业)开展指导服务。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及检查企业名单安排
一月份检查企业共1家:
重庆富益矿业有限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赢翰矿业有限公司刚建采石场。
二月份检查企业共1家:
重庆转堡矿业有限公司。
三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市黔江区白蜡园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正军矿业有限公司正军采石场。
四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富益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城鑫矿业有限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晋升建材有限公司晋升采石场。
五月份检查企业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鸿韬矿业有限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2家:
重庆市黔江区银富矿业有限公司沿溪沟采石场、重庆市荣跃坊矿业有限公司照耀采石场。
六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城鑫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2家:
重庆市黔江区炽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遐成二采石场、重庆市黔江区弘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永赢采石场。
七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富益矿业有限公司、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大堡矿山(暂定名)。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贵州天弘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萤石(普通)重晶石矿。
八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转堡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城鑫矿业有限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2家:
重庆市海水矿业有限公司大头堡萤石重晶石矿、重庆市黔江区富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正伟采石场。
九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市黔江区白蜡园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2家:
重庆新禹富生矿业有限公司天星桥重晶石矿、重庆市黔江区丹峰采矿场。
十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城鑫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富益矿业有限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中堂石材有限公司魏家湾采石场。
十一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市黔江区鸿韬矿业有限公司、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大堡矿山(暂定名)。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崛鑫矿业有限公司宽余萤石厂。
十二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市黔江区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城鑫矿业有限公司。
巡查关闭地下矿山共1家:
重庆市黔江区银锟矿业有限公司军跃采石场。
附件2
2026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监督检查人员3人,其中分管领导1人,专职从事工贸企业监督检查的科室工作人员2人。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48天=744天。
(二)计划监督检查工作日:150天。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04天,包括参与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计74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24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4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9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14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9天;接受和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79天。
(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29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其它工作事务(含宣传、培训工作)共计140天;病假、事假共计20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共计5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5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将涉及高温熔融、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工贸企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程序合法原则。监督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2名及以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执法检查方案审批。
3.分级分类执法原则。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规模大小以及2025年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4.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积极开展“综合查一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
1.存在高温熔融的企业 ;
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3.使用液氨制冷的企业;
4.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监督检查的行业
监督检查的行业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8大行业。
(四)监督检查的内容
1.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一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章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筵)、重庆市黔江区喜万家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敏耀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旭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巴国王府文旅有限公司。
二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武陵山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隆鑫玫瑰酒店有限公司、重庆宏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重庆耀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铝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鸿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黔瑞锰业有限公司、重庆左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四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金顺玻璃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鑫穗丰有限公司、重庆兽星饲料有限公司、重庆博美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景呈驿酒店有限公司(希尔顿)。
五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百事达华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美浪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海通丝绸有限公司、重庆花神丝绸有限公司、重庆市双河丝绸有限公司、重庆安尔特汽车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六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帝磊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钟大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黔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中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程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七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蓬江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联宝维美地毯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星程绿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聚德道酒店有限公司、重庆市正好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正滋味食品有限公司。
八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三磊渝东南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重庆衡生药用胶囊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双普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宝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重庆致善酒店有限公司。
九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重庆铝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黔瑞锰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恒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左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耀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十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乐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阿蓬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朵兰酒店有限公司、重庆道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都大酒店)、重庆市黔永硅业有限公司、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十一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鑫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金凯办公用品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胤羡酒店有限公司(七天)、重庆市诚动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菩提岛大酒店、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盛顺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富豪家具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顾邦家居有限公司、重庆宏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2.随机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2026年未纳入执法计划的规上(限额以上)高风险重点工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执法。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负责对所属企业由行业监管部门检查,规下(限额以下)企业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属地开展检查。
附件3
202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分级监管原则,有效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红线意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中向好。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分管领导1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4人。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48天=992天,其中:
1.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252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370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8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6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6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6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60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7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60天。病假、事假共计40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8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5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根据全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诊断,完善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制度的融合,全面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和安全防御能力。
2.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对危化品企业开展“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检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对全区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进行“一体化”监督执法检查。
3.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检查,对其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薄弱环节开展随机抽查。
4. 企业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新、转岗、复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情况;安全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一体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六严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落实“两关闭”“三严禁”的情况,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9)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10)烟花爆竹零售店“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一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铂佳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鸿园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容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喜礼有限公司。
二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市黔江区欧煌商贸有限公司麻田坝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石油分公司板栗山加油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下坝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新屋基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凌云石油有限公司城东加油站。
三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冯家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沙坝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石会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凌云石油有限公司石会加油站、重庆市新代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白石加油站。
四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市黔江区南星气瓶检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城南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高坎子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黄溪加油站、重庆市五贤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喇加油站。
五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麻田坝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正阳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濯水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伟列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水市加油站、重庆臻晟亘荣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厚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六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石油分公司正阳高速路出入口加油站、重庆市本才石油有限公司两河辉宇加油站、 重庆宏岸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芳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秋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前丰供应链有限公司。
七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册山加油站、重庆市本才石油有限公司胜地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占胜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湘星商贸有限公司黔江区水淹沱加油站、重庆市新代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加油站、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八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中石化惠通油料有限公司黔彭高速公路黔江服务区(北侧)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惠通油料有限公司黔彭高速公路黔江服务区(南侧)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惠通油料有限公司渝湘高速公路阿蓬江服务区(东侧)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惠通油料有限公司渝湘高速公路阿蓬江服务区(西侧)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修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永一达商贸有限公司。
九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中油鸿业石油有限公司青杠加油站、重庆中油鸿业石油有限公司物流园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美洲石化有限公司册山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跑驰商贸有限公司黔江区朗溪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石油分公司。
十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鸿运加油站、重庆市淞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小南海加油站、重庆市淞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塘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正阳大院子加油站、重庆黔嘉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桂花加油站。
十一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中油铁建实业有限公司黑溪西侧服务区加油站、重庆中油铁建实业有限公司黑溪东侧服务区加油站、重庆量畅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信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圳琛商贸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黔恩高速黔江舟白服务区加油站(东)、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黔恩高速黔江舟白服务区加油站(西)、重庆淼焱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小化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白家湾加油站。
2.随机抽查
全年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执法检查共计36家次。
附件4
2026年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将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框架,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确保应急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二、执法工作量及任务分配
(一)执法工作量安排
1.人员安排
目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4人。
2.执法工作日常安排
(1)总法定工作日:4人×248=992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35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372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40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计7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6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40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12天。
(4)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70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20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60天;参加党群活动60天。
三、执法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执法检查对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等高危行业企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分七项:
1.应急组织体系。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规标准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依法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应急物资装备。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以及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应急预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要求,编制、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5.应急演练。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
6.教育培训。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80号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处置。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报告、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检查企业共1家:
重庆富益矿业有限公司。
二月份检查企业共1家:
重庆转堡矿业有限公司。
三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冯家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沙坝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石会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凌云石油有限公司石会加油站、重庆市新代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白石加油站。
四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金顺玻璃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鑫穗丰有限公司、重庆兽星饲料有限公司、重庆博美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景呈驿酒店有限公司(希尔顿)。
五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百事达华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美浪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海通丝绸有限公司、重庆花神丝绸有限公司、重庆市双河丝绸有限公司、重庆安尔特汽车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六月份检查企业共2家:
重庆城鑫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册山加油站、重庆市本才石油有限公司胜地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占胜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湘星商贸有限公司黔江区水淹沱加油站、重庆市新代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加油站、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八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三磊渝东南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重庆衡生药用胶囊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双普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宝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重庆致善酒店有限公司。
九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中油鸿业石油有限公司青杠加油站、重庆中油鸿业石油有限公司物流园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美洲石化有限公司册山加油站、重庆市黔江区跑驰商贸有限公司黔江区朗溪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石油分公司。
十月份检查企业共6家:
重庆乐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阿蓬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朵兰酒店有限公司、重庆道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都大酒店)、重庆市黔永硅业有限公司、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十一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中油铁建实业有限公司黑溪西侧服务区加油站、重庆中油铁建实业有限公司黑溪东侧服务区加油站、重庆量畅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信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圳琛商贸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检查企业共5家:
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黔恩高速黔江舟白服务区加油站(东)、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黔恩高速黔江舟白服务区加油站(西)、重庆淼焱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小化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销售分公司白家湾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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