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舟白街道、小南海镇、水市镇、水田乡:
今年以来,共收到白石镇、黎水镇、舟白街道、黄溪镇、城东街道、水田乡、水市镇14703人因旱受灾,农作物受灾588.8公顷,拉水送水22174吨。灾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区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各级各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有序恢复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共同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决定使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万元,其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66号)抗旱资金22万元、《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5〕10号)18万元,帮助舟白街道、水田乡、水市镇和小南海镇排危除险、救灾救助、抗旱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严密防范因灾返贫致贫事件发生。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原则和范围,规范救灾资金使用流程,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和档案资料,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察、审计,确保救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黔江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计划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
黔江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计划
单位 |
落实抗旱送水资金(万元) |
落实议军会议资金(万元) |
落实交办事项资金(万元) |
下达资金(万元) |
备注 |
合计 |
15 |
22 |
3 |
40 |
其中抗旱资金22万元、洪涝资金3万元、地质灾害资金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