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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8870450/2022-00116
  • 发文字号 黔江应急发〔2021〕50号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1-09-17
  • 发布日期 2021-09-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黔江应急发〔2021〕50号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全区共遭受了2次风雹、7次洪涝灾害,造成48213人次受灾,紧急避险转移56人、转移安置31人;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其中倒塌房屋13间5户、严重损坏房屋58间37户、一般损坏房屋885间451户。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倒房重建补助对象

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二、倒房重建补助标准

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一般户每间补助6000元,4间以上的补助25000元;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每间增加补助500元,4间以上的增加补助2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每户最多不超过6000元,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三、倒房重建补助程序

继续执行区应急局《关于印发黔江区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应急发〔2020〕24号)方案,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即由受灾人员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申请;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入户实地察看;经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应急局审批。

四、积极推进倒房重建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倒房重建信息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本辖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要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同时在9月30日前上报《黔江区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需救助申请及审批表》及附件(9月16日后发生灾损房屋在灾情核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和《2021年倒房重建计划统计表》(附件1);10月起,每月15日、30日前上报《2021年倒房重建进度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1年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附件3),直至重建任务全部完成。

倒房重建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提出减免优惠政策,务必于2022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

附件:1.2021年重庆市黔江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计划统计表 

      2.2021年重庆市黔江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度情况统计表

      3.2021年重庆市黔江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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