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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8870450/2021-00116
  • 发文字号 黔江安办〔2021〕24号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1-09-26
  • 发布日期 2021-09-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1〕8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牢抓实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防控较大事故发生。

  1.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各单位要突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旅游和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十条措施”落细落地,节前全面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危险性较大和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停产企业要做好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三、切实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附件:《关于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1〕83号)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          重庆市黔江区减灾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渝安办〔2021〕83号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安委会、减灾委,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现就全面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两重两新”安排部署

国庆期间群众出行及节庆活动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历来是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的重要时段和重要节点。特别是今年国庆长假,受国内外疫情形势影响,市内近郊游、城市周边游、乡村生态游等可能成为热门,人流、物流、车流可能呈现时段集中和区域高峰态势,同时局部地区将出现晴雨交替天气,给安全防范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细化管控措施,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排部署情况开展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两重两新”安排部署任务必须在9月26日前全面完成。

二、加强行业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十条措施”工作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国庆前后安全形势稳定。

(一)道路交通。深刻吸取黑龙江七台河市、安徽省安庆市发生的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教训,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两客一危”日常监管,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要加强节日期间农村道路、邻水临崖路段安全管理,强化路面巡查管控,做好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确保通行安全。

(二)水上交通。认真吸取贵州省六盘水客船侧翻事故教训,交通、海事等部门牵头开展水上客货运输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中途登船等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施停业整顿、船舶严禁开航。

(三)建设施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对节日期间作业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受限空间、基坑边坡、临时用电等高危环节安全排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强化商场商圈、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在建项目安全防范,对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坚决停工整顿。

(四)旅游安全。文化旅游、城市管理、水利、林业等各类景区主管部门要严格“先巡查后开园、先签字再开园”规定,落实间隔入园、错峰旅游等管控措施,合理控制景区场馆游客数量;加强“网红”景区景点安全管控,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合理疏导控制客流。要对各类游乐设备设施尤其是新业态项目开展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

(五)消防火灾。消防部门要联合民族宗教、商务、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开展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旅游民宿、车站码头、大型商业综合体、古镇古寨、文博单位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值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自然灾害。应急、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水害和山洪监测预警,对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的地质灾害点,必须及时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要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一旦遭遇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安全转移;要强化森林卡口值守,严禁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民航、铁路、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1. 强化节点值守和应急准备

(一)严格“五在”责任。即日起至10月8日,全面启动“五在”责任保节点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局长在片区、处长在区县、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

(二)强化宣传发布。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宣传教育,在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实行安全风险防范提示,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加强气象监测、灾害预警以及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人流、车流等各类安全防范信息,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事故灾害防范应对。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救援准备,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保持临战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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