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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4-19


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22728日至今,全区总降雨量为232.8毫米,较历年平均偏少59%;其中,2023年总降水量118.8毫米,较历年平均偏多30%,但持续干旱后未形成有效径流,各已成水利工程仍在低水位运行,旱情未得到彻底解除。旱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采取延伸管网、寻找水源、购买水泵、组织送水等方式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需求,守住了不发生农村人口饮水返贫和不发生整村连片缺水两条底线。

        根据送水情况和旱情实际,区应急局、区财政局联合拟定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下达 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7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应急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的管理规定,主要用于因干旱所产生抗旱送水、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以及解决困难群众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支出等。

二、加强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严禁挪用、截留、超范围使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附件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

2023417

附件



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分配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

黔江区

370


1

城东街道

10


2

城南街道

10


3

城西街道

10


4

舟白街道

10


5

正阳街道

10


6

冯家街道

10


7

小南海镇

10


8

邻鄂镇

15


9

阿蓬江镇

15


10

石会镇

10


11

黑溪镇

15


12

黄溪镇

10


13

黎水镇

15


14

金溪镇

10


15

马喇镇

15


16

濯水镇

15


17

石家镇

15


18

鹅池镇

15


19

中塘镇

15


20

沙坝镇

10


21

白石镇

15


22

太极镇

15


23

五里镇

10


24

水市镇

15


25

蓬东乡

15


26

杉岭乡

10


27

水田乡

10


28

白土乡

10


29

金洞乡

10


30

新华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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