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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增拨2020年因灾倒塌和严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11-20

黔江应急发〔2020〕77号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增拨2020年因灾倒塌和严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形成了2次风暴、11次洪涝和1次滑坡灾害,造成155331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9127万元,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根据沙坝濯水白石等17个乡镇街道报送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因灾倒房户需救济申请及审批表》和因灾倒损住房照片等资料,8月14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完成了实地抽查和审核审批,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商区财政达成一致意见,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区应急管理局经过这一系列审批报批程后,以黔江应急发〔2020〕61号文件对17个乡镇街道203户划拨2020年自然灾害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96.66万元。9月11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来《关于做好2020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83号)文件,专门针对今年全市因灾倒塌、严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出台了特殊政策: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为了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标准,及时兑现到位。对黔江应急发〔2020〕61号文件纳入2020年因灾倒塌和严重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的50户,按今年特殊政策提高部分,增拨到各乡镇街道。标准是:1间补1000元,2间补2000元,3间补3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5000元,合计增拨10.8万元。注意事项:一是乡镇街道已经组织竣工验收并打卡发放了原补助资金的,再向救助对象一次性打卡补发新增部分;二是对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的,待验收后,把这些户的两笔资金加在一起,一次性打卡发放;三是在倒塌、严损住房户的《因灾倒房户需救济申请及审批表》上页边处,注明“按渝应急发〔2020〕83号增补***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倒房重建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入住新居。

特此通知

1.增拨2020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拨款表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

增拨2020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拨款表

填制单位(盖章):区应急管理局 

原拨款时间:2020年8月14日     增拨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4个乡镇街道

按渝应急发〔2020〕83号增拨(万元)

备注

总计

10.80 

对黔江应急发〔2020〕61号文件纳入2020年因灾倒塌和严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的50户,按今年市上渝应急发〔2020〕83号文件特殊政策补足提高部分,增拨到各乡镇街道。标准:1间补1000元,2间补2000元,3间补3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5000元,合计50户增拨10.8万元,其中建卡贫困户6户4.3万元,低保户4户1.3万元,其他困难户8户1.9万元,一般户32户3.3万元。

沙坝镇

1.40 

濯水镇

0.10 

白石镇

2.00 

石会镇

1.60 

黑溪镇

1.00 

黎水镇

0.60 

中塘镇

0.90 

金溪镇

0.80 

新华乡

0.50 

太极乡

0.50 

黄溪镇

0.30 

阿蓬江镇

0.20 

冯家街道

0.20 

邻鄂镇

0.50 

五里乡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