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住宅楼宇标准地名命名更名操作指南
黔江区住宅楼宇标准地名命名更名
操作指南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更好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市场〔2024〕8号)文件要求,规范我区住宅楼宇地名管理,现将命名更名核心操作要点告知如下:
一、办理节点要牢记。2024年8月12日以来,新拿地预售项目,建设单位首次申请预售许可前须申请取得住宅楼宇的标准地名。新拿地现房销售项目,建设单位须在销售方案备案前申请取得住宅楼宇的标准地名。
二、核心材料备齐全。申请住宅楼宇命名需提交申请书(详附件1)、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材料、涉及名称专用权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授权文件;申请住宅楼宇更名除前述材料外,还需第三方综合评估报告,业主大会决定更名的另附表决决议及街道审查意见。
三、命名规范守底线。名称需符合正面指引(详附件2),专名宜体现地域文化且不超6个字,通名要匹配项目规模(如“XX花园”应满足绿化率不低于40%);严禁使用“大、怪、洋”等负面清单(详附件3)名称,如阿拉伯数字、外文音译词、夸大性词汇等。
四、办理流程有保障。我区实行“一窗受理”,在区政务服务窗口线下办理。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咨询联系:区住房城乡建委房管科、023-79242128,我们将全程服务。请各企业严格落实,规范操作!
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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