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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1-0014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10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单位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诚信评价,负责安全阶段核验,负责安全综合竣工验收,依法查处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办、延期进行前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了行业内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以及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单位构成。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法制科、设备科、安全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单位主要包括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经2020年区委编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就区住房城乡建委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进行调整。但此次机构改革不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28.13万元,支出总计328.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涨幅1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涨幅1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1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涨幅1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28.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13万元。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74万元,涨幅1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涨幅1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万元,涨幅2.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涨幅1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万元,涨幅2.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7.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71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万元,降幅5.6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7.23万元,占5.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降幅2.2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261.65万元,占7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万元,涨幅3.69%,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6.54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9万元,涨幅18.78%,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工资福利调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3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涨幅10.64%,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81.4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万元,降幅76.9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81.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万元,降幅75.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8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车购置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批次,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因为我单位系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合并统计。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涨幅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组织召开会议较上年度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降幅90.27%,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参加各项培训较上年度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系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编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922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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