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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6-00025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6-02-26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规范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责任;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督实施全区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和市政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区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法治科)、城市建设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人事财务科。4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事务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建设事务中心、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36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2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应明确来源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707.11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4707.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3674.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6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41.0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707.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2.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779.85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2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26.66万元,比2025年增加1784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29万元,比2025年减少7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6人,工资预算支出等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131.37万元,比2025年增加17915.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上级安排专项补助项目及一般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等增加,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泥运输和处置、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8万元,比2025年减少3135.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类项目减少,主要用于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3.2万元,比2025年减少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比2025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来度我委下属事业单位住保中心预计会有公务接待活动,新增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5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底单位机构改革,撤销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执法支队,并收回其在编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8.58万元,比上年减少16.3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6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131.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若无事项说明请删除)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倩  联系方式:023-7922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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