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江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建发〔2021〕65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安委办、区减灾办有关部署安排,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抓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营造维护建党10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区政府批准同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委制定了《黔江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安委办、区减灾办有关部署安排,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抓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安委会、区减灾办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聚焦“两重大一突出”,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严格落实市委平安重庆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全市“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方案》、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关于转发〈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黔江安办〔2021〕16号)和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黔江安办〔2021〕13号)、《关于印发〈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安委〔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专题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声势,确保百日行动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
同时,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到岗严格履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化危大工程和高处坠落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区住房城乡建委领导将带队督查,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抓好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高温汛期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结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清单〉的通知》(黔江建发〔2021〕51号)文件要求及我区工作实际,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深入查找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逐项加快推动实施。
(三)深入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治理,为保障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有序持续发力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38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质安〔2020〕40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等文件,在持续规范施工围挡、出入口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场内道路硬化、平面布置与材料堆放、作业区外立面、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临时生活设施等管理,持续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形象。
三、工作步骤
(一)项目自查自纠(即日起至5月31日)
全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在既有安全文明施工和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首要责任,牵头会同施工、监理等其他参建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形成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31日前送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二)开展全覆盖检查(6月1日至7月30日)
执法支队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清单》(附件1),对监管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及应急管理薄弱环节,跟踪督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提升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全覆盖检查资料留档备查。
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对照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对辖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进,完善制度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督查核查(不定期)
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认真总结百日行动阶段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体部署。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对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组织落实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组织开展区县交叉巡查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高危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主动行动起来,切实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到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带班检查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
(三)排查到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纠察巡查及“三层三级”安全联检要求,既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实体每一部位、每一环节的安全隐患,更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行为的完备性、规范性,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即时报建设单位和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在建项目要于5月30日前,将《项目自查自纠报告》送514办公室(一大队联系人:李响,联系电话:023-79231318;二大队联系人:龚雪峰,联系电话:023-79231813)
(五)执法到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秉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要把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责和处理挺在前面,敢于动真,敢于碰硬,随查随处。
附件:黔江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检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