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结果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与考核工作细则的通知》(渝水节水〔2019〕5号)文件精神,依照《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节水型住宅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黔江建发〔2020〕121号)要求,把节约用水理念深植于居民心中,积极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经相关小区申报,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各小区上报的2020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申报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查。
经审查,黔龙阳光花园、晋鹏山台山2家居民小区节水制度健全、落实到位,节水效果较好,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现将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023-79237918。
特此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