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比对审核结果的函
黔江建函〔2021〕176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比对审核结果的函
石家镇、水市乡、新华乡人民政府:
按照《黔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黔江府办发﹝2020﹞86号)要求,我委在各乡镇街道2021年度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基础上,会同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区级审核工作,现将区级审核结果函告如下:
全区共有3户申报2021年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其中通过审核2户,未通过审核1户(详见附件)。请相关乡镇街道按程序及时将区级审核情况告知农户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我委按照相关程序,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享受政策农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危房改造计划和资金。
此函
附件:黔江区2021年度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部门数据比对审核结果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