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建发〔2023〕25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内各建筑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是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制定了《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将自有工人情况进行汇总(附件2)后于2023年3月1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委建管科(联系人:兰棚,联系电话:13594974699)。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2.《黔江区建筑企业自有工人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