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黔江建发〔2023〕69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 示
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至7月25日。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规划设计科咨询。
附件:202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申报企业 名称 |
申报 资质 |
公示 意见 |
结论 |
1 |
重庆创宁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资质-工程钻探 |
同意劳务资质-工程钻探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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