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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3-00122
  • 发文字号 黔江建发〔2023〕146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2-07
  • 发布日期 2023-12-0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注销重庆铠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注销重庆铠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注销重庆铠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及《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渝建管〔2021〕216号)文件,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依法撤回重庆铠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现将注销的企业资质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撤回资质决定书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撤回资质决定书


重庆铠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动态监管检查中你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编号:D35016143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编号:D25011035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编号:D350161431)资质的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整改期结束后你单位受检资质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我委决定撤回你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编号:D35016143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编号:D25011035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编号:D350161431)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司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