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东南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环境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江建初设〔2021〕1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渝东南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环境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气象局:
你单位报送的渝东南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环境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件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址
该工程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朝阳社区四组。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同意该工程的建设规模:连廊、景庭、轩、连桥、假山、水景、景石、景墙、铺装等景观工程,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
(一)绿化工程主要对种植区进行种植土回填、更换、压实,并处理填土标高;选购苗圃、乔类苗木、灌木类苗木级地被类花草,正式种植时应进一步确认品种。
(二)给排水工程绿化浇洒系统设计用水量:最高日约为8m3/d。雨水系统按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设计;绿化给水管采用PP-R给水管,工作压力1.00MPa。
三、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工程投资:611.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6.4万元,其他费用85.73万元。
四、需修改完善的内容
(一)补充完善相关专业全套初步设计图及概算。
(二)补充相关专业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
五、其他
(一)希接此批复后,尽快完善初步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规范完善各专业设计,并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须变更,必须报我委批准,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报我委备案,如逾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