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区朝阳路、金龙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江建初设〔2021〕9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朝阳路、金龙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黔江区朝阳路、金龙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104-500114-04-01-428393)初步设计报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该工程由华弘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文本,项目位于黔江区新城。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N400污水管道长约3690.7米,新建2m*2m雨水涵沟长409.4m;对现状综合管沟清淤长2667m,DN400污水管道清淤121m。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排水体制:雨污分流制,雨、污管网自成体系。
设计年限:50年。
污水:管径400mm,最大设计充满度0.65,管径500-900mm,最大设计充满度0.70,管径1000mm及以上,最大设计充满度0.75,
排水管道:管顶平接。最小设计流速0.6m/s。
二、工程投资及主要经济指标
工程投资:2051.79建议修改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09.33万元,其他费用144.75万元,基本预备费97.71万元。
三、需修改完善的内容
进一步明确基坑边坡内容,对道路边坡的稳定性加以说明,进一步说明新旧管网连接时的技术处理方式,按照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初步设计文本。
四、其他
(一)希接此批复后,尽快完善初步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规范完善各专业设计,并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须变更,必须报我委批准,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报我委备案,如逾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进一步完善各专业设计,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