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一季度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江建质监发〔2021〕02号
重庆市黔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2021年一季度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住房和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站近期对区内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控制、原材料、实验室能力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4家,分别是弘凤、黔固、钟大、帝磊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实验室能力基本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质量管理意识有明显提高。一是建立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实施,能有效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和产品出厂质量,如弘凤商砼对材料质保书、材料台账等资料归档管理较好;二是能规范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质量管理,严格实施进场材料检验制度,如四家企业均建立了材料台账对材料的时间、规格、复试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三是四家企业均能严格对照试验室能力核定条件要求配备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三、存在问题
对照《黔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督执法检查表》要求,累计检查四家商砼企业112项,其中符合106项,不符合6项,合格率94.6%。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帝磊和钟大商砼公司未及时处理过期样品,存在过期样品与正常样品混放现象;二是黔固商砼存在试验设备未按要求张贴三色认证标识;三是帝磊商砼未按规定对到期标养试件进行检测。
四、处理意见
对各企业在本次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站共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报我站核查。
我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切实规范责任单位的质量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我区建设工程质量。
重庆市黔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