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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1-00123
  • 发文字号 黔江建发〔2021〕66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5-26
  • 发布日期 2021-05-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黔江建发〔2021〕66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委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我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治目标

2021年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00%实现工地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工地建筑垃圾100%实现规范排查。逐步推进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到2022年底,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大于50%。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落实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由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与综合协调工作。

四、实施步骤

本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召开专项整治部署大会,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向各在建项目宣贯《黔江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黔江建发〔2020〕111号),并组织学习《重庆市黔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指导手册》。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1日至7月30日)

各在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专项方案,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及时全面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项目监督机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我委将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纳入文明施工重要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排放控制工作的情况,对存在建筑垃圾未分类收集与存放以及排放控制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我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更加有力的措施及建议并宣传推广,由集中整治转向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1月1日起)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企业、项目要充分认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把纳入工作范畴,在项目实施前统筹考虑,落实专人负责,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长期性的重要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区内各在建项目2021年底全面实现建筑工地垃圾分类管理。逐步推进垃圾回收利用,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鼓励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持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三)加强监管,严肃查处

我委将逐步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各企业、项目要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纳入文明施工内容,鼓励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对行动落实不力的工地,将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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