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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和服务水平,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工作职责,区住房城乡建委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府采购、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重大建设项目等政府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包括动态信息198条,政务公开信息21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定主动公开11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9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同时,结合职能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分版块、分栏目明确责任科室,对公开时效和质量等提出具体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专属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职能职责不断规范栏目设置,及时维护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及专属网页作用。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对内严格要求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对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同时积极接受政务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区住房城乡建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政务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