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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8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服务功能,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现代化、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知情权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我委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五个关键环节,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务公开从“有”向“好”转变。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规范有序,有效助力了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委以政府网站为核心平台,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府采购、财政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进展及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情况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2025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9条,其中工作动态122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47条(含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81条、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目录64条)。同时,高效办理各类群众诉求渠道来信,包括区长公开信箱36件、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办件30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522件、网络问政平台及新媒体平台来信65件、区信访办转办件38件,所有事项均按时办结,答复率与办结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依法依规处理完毕,无逾期答复或程序违规情形,申请人均表示满意或未提出异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住房城乡建委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违规公开。结合部门职能细化政务公开责任分工,依据责任清单明确各业务板块、各栏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职责,强化公开时效与质量管控,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动态更新栏目内容,强化信息发布时效性管理。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依托“黔江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92篇;主动对接市级、区级新闻媒体,围绕自建房安全整治、城市更新、住房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全年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42篇,有效提升了黔江住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外公开咨询与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内强化业务培训与日常检查,严格规范各环节流程,并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有效投诉或举报,无因审查不严导致的信息泄露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5年的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认真贯彻政府公开工作要求,但如果站在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角度“换位思考”,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不够透彻,二是公开渠道互动性和便捷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优化“互动式”服务。 一是在公众号菜单栏制作短视频或直播解读,邀请业务骨干变身“主播”,用身边的真实案例来讲政策怎么用,现场回答网友提问,让政策解读更有温度、更接地气;二是增设逐步“你问我答”、“办事进度查询”等实用功能,让群众不仅能看信息,还能直接办业务、查进度。同时,定期梳理群众咨询的热点问题,形成“高频问答库”并主动推送,变“被动解答”为“主动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使用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特别报告事项。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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