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
4.负责国内外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5.负责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
6.对接市上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统筹各部门做好市上招商投资促进考核指标上报。
7.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内设办公室、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等4个科室,下属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58.46万元,支出总计558.4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58.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4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58.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其中:基本支出342.65万元,占61.36%;项目支出215.81万元,占38.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8.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8.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本年“两榜一链”上榜单位激励奖补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在年中追加了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8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本年“两榜一链”上榜单位激励奖补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在年中追加了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78万元,占82.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二是本年3个驻外招商组较上年增加8个月外出招商考察。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55万元,占9.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7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基数调整和本年9月调入1名行政人员在年中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0.43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险发生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5.70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本年缴存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30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年普调基本工资和年中晋升晋级调资增资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37.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2人;二是本年的9月新增1人和本年的5月和8月退休2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8万元,增长530.0%,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负责外出招商考察和来黔客商接待,承担了全区招商引资接待;二是于2023年9月成立驻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驻外招商组,驻外招商组外出招商发生接待费用;三是我单位于2019年成立,2020-2023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均小于年终决算数,按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当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上年只减不增,导致本年年初预算无法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编制预算;四是疫情发生期间,外出招商和来黔考察企业均大幅减少,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相对较少,疫情解封后,我单位招商力度加大,外出招商和来黔考察企业大幅提升,接待来黔客商洽谈次数增多,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0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举措。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举措。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4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举措。
公务接待费33.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黔客商,外出招商考察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8万元,增长11957.1%,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基数较低,但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且年初疫情解封后,我单位招商力度加大,外出招商和来黔考察企业大幅提升,接待来黔客商洽谈次数增多,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本年驻外招商组外出考察招商月数较上年增加8个月,公务接待发生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43批次38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40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本年大型活动支出较少,严格执行过紧日子举措。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支出较少,严格执行过紧日子举措。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调入1名行政人员,本年5月和8月退休2名行政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5%。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打印纸、热水器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38.71万元。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 得分 |
1 |
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94.22 |
9.42 |
96.56 | |
近三年招商项目开工率 |
≥ |
60 |
% |
25 |
79.2 |
25 |
||||
签约合同个数 |
≥ |
30 |
个 |
25 |
33 |
25 |
||||
认定开工项目 |
≥ |
30 |
个 |
2 |
33 |
2 |
||||
签约正式合同金额 |
≥ |
60 |
亿元 |
3 |
57 |
1.5 |
||||
资金到位资金 |
≥ |
27 |
亿元 |
20 |
36 |
20 |
||||
招商联动机制 |
定性 |
完善 |
3 |
完善 |
3 |
|||||
工作经费 |
≥ |
225.5 |
万元 |
2 |
210.18 |
0.64 |
2025年将继续支出 |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2 |
“两榜一链”上榜单位激励奖补资金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28.22 |
2.82 |
2025年将继续支出 |
92.82 |
企业签约合同个数 |
≥ |
63 |
个 |
15 |
63 |
15 |
该项目属于2023年奖励资金,因此,绩效目标为2023年度相关情况。 | |||
企业数量 |
≥ |
30 |
个 |
5 |
30 |
5 | ||||
企业签约正式合同额 |
= |
120 |
个 |
20 |
120 |
20 | ||||
三年招商项目开工率 |
≥ |
59.9 |
% |
20 |
59.9 |
20 | ||||
企业和企业家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
到位资金 |
≥ |
27 |
万元 |
20 |
27 |
20 | ||||
3 |
高层次人才激励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补贴月数 |
= |
27 |
月 |
20 |
27 |
20 |
||||
高层次人才人数 |
= |
1 |
人 |
20 |
1 |
20 |
||||
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
定性 |
高质量推动 |
20 |
高质量推动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10 |
||||
专业岗位激励 |
= |
150 |
元/月 |
20 |
150 |
20 |
||||
4 |
引进人才相关补贴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发放月数 |
= |
13 |
月 |
20 |
13 |
20 |
||||
安家补贴发放标准 |
= |
500 |
元/月 |
20 |
500 |
20 |
||||
工作补贴发放标准 |
= |
500 |
元/月 |
20 |
500 |
20 |
||||
营造人才环境 |
定性 |
良好 |
20 |
良好 |
20 |
|||||
人才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