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负责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的决策领导,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政策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二)负责推进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和群团工作,统筹抓好辖区企业党的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三)负责参与编制黔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负责编制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产业培育、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等工作,统筹经济运行和统计分析。
(五)负责统筹开展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六)负责统筹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对管委会所负责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企业(项目)运行和要素保障等相关服务,承担企业和投资者从入驻到建设、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对接、承办中小企业及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财政收支预决算及组织管理工作;参与黔江高新区(正阳工业园区)资金调度支付、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工作。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管理相关区属国有企业。
(九)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十)按规定承接区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事项。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黔江高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责
(一) 综合部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各类综合文稿及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人大政协、公文处理、综合目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务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牵头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宣传信息、新媒体、党政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及后勤服务管理。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二)行政审批部 。主要负责承接和办理市级、区级部门下放委托高新区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 目录管理、动态调整;负责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牵头管理高新区重点项目,负责项目投资管理;负责项目资金申报、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项目争资立项工作;统筹组织高新区建设项目方案预审、工程进度监管和工程验收等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高新区土地整治和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土地出让等工作。负责高新区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维护;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和基础设施项 目的初步选址。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三)招商发展部 。主要负责统筹高新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审核高新区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政策;负责编制高新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接并组织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统筹高新区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牵头实施招商会、对接会、推介会等各类活动 ;牵头高新区招商引资项 目的咨询、洽谈、论证、准入、签约 ,牵头招商合同履约监管;负责高新区政策资金争取,各类产业基地、示范园区等申报创建工作;负责标准化厂房管理、分配;负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协作等区域合作相关工作。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四)科技创新部 。主要负责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生态培育服务。负责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企业申报和管理;负责高新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统筹高新区入驻企业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服务;负责高新区创建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高新区商贸物流、物流园区相关工作;负责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负责入园企业人才及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管理及分配;负责外经、外贸、外资工作;负责对接“双创”相关工作。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五) 资产投资管理部 。主要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及投资管理。负责高新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决策的初审、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审批审核高新区国有企业融资工作,督促国有企业防范债务风险;负责高新区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高新区财政管理职能;编制、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财务及各种税金、规费管理,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财务检查等工作。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六)安全环保部 。主要负责高新区安全应急、生态环保、信访稳定、行政执法等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拟订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检查高新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高新区的规划建设、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七)组织人事部(绩效考核部) 。主要负责党的建设、政工人事、绩效管理、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 网信、统战、基层党建等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员考核和绩效薪酬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统筹高新区人才工作;牵头高新区及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对高新区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党的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对高新区管理的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人事、薪酬总额、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八) 法制审计部 。主要负责法治建设、审计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合同、优惠政策、奖励办法等法治审核;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审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高新区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纪律检查室。与法制审计部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纪律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助高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纪律监督、作风监督等监督工作;依规依纪开展执纪问责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委和高新区党工委交办、督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