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115001147688894923/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意见征集
  • 成文日期 2023-08-16
  • 发布日期 2023-08-16
  • 文件标题 正阳工业园区(含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 发布机构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有效性

正阳工业园区(含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正阳工业园区(含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一)规划名称:正阳工业园区(含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面积:正阳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1.17平方公里,其中包括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7.30平方公里。

(三)四至范围:正阳工业园区分三个组团,正阳组团东至正阳街道团结村二组邻渝怀铁路线,南至正阳街道与冯家街道鱼滩村交界处,西至正阳渝湘高速公路,北至黔州大道与正舟路交界处;青杠组团东至城南街道青杠隧道口黔江河边线,南至城南街道牛郎社区,西至城南街道香水社区,北至城南街道菱角社区邻渝怀铁路线;冯家组团东至冯家街道鱼滩村,南至冯家街道城区,西至冯家街道照耀村二组和四组交界袁溪河西侧高家坝,北至正阳街道群力社区。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怀渝铁路,南至冯家街道鱼滩社区,西至城南街道菱角社区三组,北至正阳街道朝阳社区。

(四)功能定位:正阳工业园区是黔江区的产业创新高地、对外开放高地和绿色发展高地,定位为“科创绿谷·产业新城”。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构建消费品、新材料、大健康和现代服务“3+1”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及高新产业集群。

(五)产业类别:立足消费品、新材料、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其中消费品包括特色食品加工、高档丝绸制品、卷烟及配套,新材料包括铝合金材料、玻纤复合材料,大健康包括现代中药、药用辅料、医用耗材。正阳组团主要布局消费品产业、大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青杠组团主要布局新材料产业,冯家组团主要布局大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远辉

联系电话:023-79429827

邮箱:460800813@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园区路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磊

联系电话:023-62668337

邮箱:2770922127@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正阳工业园区(含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二)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7、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9、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10、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11、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i65mM6SBrF4WEgmF-Mnlg 提取码:qflp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