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塑料加工扩能项目)
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www.qianji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3609484667@163.com,电话:79426568,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园区路11号,邮编:4090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塑料加工扩能项目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组团)QG-D3-1-4/02地块(现有工程已建厂房内) |
重庆博悦塑胶有限公司 |
重庆云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依托已建厂房,扩建2条排污管生产线,包括上料机、挤出机和切割机等设备,年生产300万米排污管;2条废塑料薄膜加工生产线,包括造粒机组和切粒机等设备,年处理废塑料薄膜5000吨。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已建生化池处理后排放。运营期: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扩建项目冷却物料为排污管、再生塑料颗粒,并且再生塑料颗粒外售用于生产垃圾袋等,对水质无要求,故冷却水循环使用,每日排放5%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废塑料薄膜清洗,定期补水;废塑料薄膜破碎废水、清洗废水经扩建项目新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洒水抑尘。运营期:扩建项目挤出、造粒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由于物料在挤出系统和造粒系统中均为密闭状态,废气仅在挤出线的挤出口逸出,因此在每条生产线的挤出机或造粒机挤出口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4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破碎颗粒粒径较大(5mm左右),粉尘经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室内通风,布袋除尘器收集干尘作为原料回用于排污管生产。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的噪声、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且设备安装在厂房内进行,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高效率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与厂界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部分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能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方及时运至黔江区土石填埋场,不随意丢弃。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定期外委处置;危险废物新建危废贮存柜临时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厂家更换后回收。 土壤和地下水: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设,厂房地面已进行硬化并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危废贮存中设置防渗托盘,不存在泄漏风险。扩建项目新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并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可将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渗漏。清洗池架空设置,厂区内地面均已硬化,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堵漏措施,不会渗漏至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堆放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环境风险:危废贮存柜设置托盘以防止液态危险废物渗漏,并定期检查;产生的危废置于危废贮存柜,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含油废液转移、原料计量过程应进行重点防范;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固废管理台账,危废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的规定,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的管理。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8-500114-04-01-816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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