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白石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白石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002/2025-00039
  • 发文字号 白石府发〔2025〕36号
  • 主题分类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5-08-19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白石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石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白石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白石府发〔202536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白石镇防溺水事故应急

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为预防溺水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黔江区白石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请大家遵照执行!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白石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学生溺水事故,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应急预案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兴超    党委书记

        张家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  刚    人大主席

            张  江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张绍波    纪委书记

        董泽兵    副镇长

        张  骁    武装部长、副镇长

        邓小娇    组织委员

        邓成才    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茂琴    党政办主任

        王  华    平安办主任

            朱  菡    民政社事办主任

            胡  胜    应急办负责人

        张林波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建军    乡村建设办负责人

        韩  雨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喻书文    司法所所长

        况琪巍    派出所所长

        刘  跃    卫生院院长

            王  俊    白石小学校长

        龚世舜    白石中学校长

        陈建华    中河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贤庆    凤山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登海    玉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国兵    龙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官祥    复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方业    九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琴    鞍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猛    天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1)救援及疏导组

组  长:张  骁

副组长:邓成才

成  员:民兵应急分队、应急办、平安办、派出所干警、相关村(社区)书记、中小学校校长

职  责:落水人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2)事故救护组

组  长:赵  刚

副组长:张  江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  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

3)善后及后勤工作组

组  长:赵 刚

副组长:张 江   邓小娇    张骁   邓成才

成  员:党政办、派出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办、民政社事办、乡村建设办、司法所、中小学校校长、相关各村(社区)书记

    职  责: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4)对外联络组

组  长:张  江

副组长:邓小娇

成  员:党政办、平安办  党群办  文化服务中心

职  责:信息上报、网络舆情关注

(二)危急事件的预防

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各单位职责分工:

镇防溺水领导小组:督查镇村两级河长、各村(社区)、中小学校预防青少年防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

镇村两级河长:拉网式巡查排查河流、堰塘、鱼塘、坑洞等水域,查看警示标志,劝导水域内野泳人员。

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认真落实关于防溺水工作要求,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辖区范围内的水湾、堰塘、水库、矿坑等水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防护网等安全设施。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危险性较大的要设置防护网。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加大对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喇叭、村民会议、微信等形式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认真排查危险水域,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最短时间消除隐患。重点水域确定人员定时值守巡查,各村(社区)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

中小学校:建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网络,实行教师安全管理包联。加强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栏、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家访、家长会、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短信等)。

纪委:负责督查各村(社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司法所:在学生溺水事故中提供法律帮助,明晰法律责任,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民政社事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依法依规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巡河,强化河流管理,督促河流临时摊贩做好安全防护。

乡村建设办:在建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平安办:协调处理学生溺水事故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化解和处理学生溺水事故信访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镇政府办公室报警;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两办、应急管理局、区教委。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抽调专人组成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四)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黔江区白石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813日印发

文件下载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