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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784550731/2025-00052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2-14
  • 发布日期 2025-02-14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白土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土乡
  • 有效性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白土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土府发〔2025〕3号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白土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室、办、中心、大队,乡级各部门:

现将《黔江区白土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白土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

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黔江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加强联动协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针对季节性特点强化动态排查、加大随访力度,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和肇事肇祸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台账,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对病情复发,有肇事肇祸风险的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5月31日前,各村(社区)报告患病率要明显提升,规范管理率、面访率、规律服药率、体检率较去年同期提升,全乡无肇事肇祸致人死亡和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案(事)件发生,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京到市流浪、滋事。

三、重点措施

(一)深入筛查发现疑似患者。5月31日前,各村(社区)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提高报告患病率。采取边查边诊断的办法,加快诊断评估进度。村(社区)联合管理小组依托辖区网格力量,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结合“一标三实”、网格走访、矛盾排查等,筛查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

(二)及时明确诊断纳入管理。卫生院在诊疗过程中要客观明确做出诊断结论,对符合“六大类”严重精神障碍诊断的患者,及时通过“渝悦.精神卫生”数字应用,将疾病报告卡推送到相关机构。3月31日前,乡平安法治办、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对辖区内近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结果、“一历八单”信息交换等情况开展一次清理检查,校正和清理漏报信息,通过清理检查结果,建立整改台账,切实补齐漏洞,及时将漏管患者纳入管理。

(三)提高在册患者管控水平。2月底前,各村(社区)对所有在册患者开展一次集中随访,按规定开展病情诊断和危险性等级评估。对管理过程中存在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乡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落实患者监护责任。2月底前,各村(社区)结合随访,全面梳理辖区患者监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确保监护人责任履行到位。对无监护、弱监护患者要及时临时指定、补强监护人,落实患者日常监管责任、医疗及生活费用。无法指定监护人的,确保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或送专业康复托养机构看护。

(五)确保患者治疗服药到位。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在随访过程中要深入细致了解患者居家服药情况,及时发现患者不按医嘱服药、间断服药、不服药等异常情况,报乡综合管理小组逐一研究。采用送药上门、加强监护、督促患者按时服药等措施,确保患者规律服药且病情稳定。对不能保证服药或拒绝的患者,整合各方救助政策筹集资金,推荐使用长效针剂控制病情,对精神疾病症状明显、有肇事肇祸倾向的,及时送医治疗。

(六)持续加强救治救助工作。各科室要按照职责推动落实医疗保险、救助帮扶、治疗服药、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对符合医保特病、精神残疾证等办理要求的,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要尽量动员和协助患者或监护人办理。

(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月31日前,各村(社区)结合最小应急单元,围绕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等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以便在发生危险时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风险叠加。

(八)严格落实处置报送要求。未经案件调查和司法鉴定不得主观以“(疑似)精神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表述上报案(事)件情况,对已确认在库的患者可以注明系在库患者,但需明确其作案时精神状态尚待调查鉴定。案(事)件引发舆情关注的,要依据权威信息、采用权威渠道、经过严格审批,作好准确适度引导,切实防止渲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未经鉴定确认,严禁使用“精神病人”等 类似表述对外回应。

四、职责分工

(一)平安法治办。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纳入一体推进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挂牌整治重要内容,与平安报表、平安稳定问题清单晾晒评估挂钩,对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组织开展责任倒查,督促严肃追责问责。

(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和日常调度等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对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 、随访管理和应急医疗处置,对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指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随访技术指导。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协助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

(三)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 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综合管理小组开展随访管理,协助查找失访患者的工作;配合做好清查评估现场维护;协助民政部门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四)乡综合管理小组。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

(五)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依托网格开展失访患者清查,不服药患者、患者监护情况、流动暂住患者情况、非在管患者情况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联合随访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动态掌握患者病情、治疗、服药、监护等情况,需要住院的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发现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领导、卫健牵头、部门共管、社会参与”工作原则,由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协调,各村(社区)落实属事属地责任,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强化患者的发现、评估、管理、服务、信息报告等工作,切实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案(事)件或引发舆情炒作的,将予以倒查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从2月开始,每月底前向乡综合管理小组报送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附件: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身份

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异常行 为表 现

患者现状 (在相应栏目打√ )

疾病诊 断类型

危险性

评估等

监护人 姓名

监护人 电话

是否建立联

合服务管理

(关爱帮

扶)  小组

备注

居家

看护

住院 治 疗

社区

管理

其他




















































填报人:

填报时间  :




附件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核对方法 :    2=3+4+5+6+7

8+9+ 10+ 11+ 12 + 13+ 14= 15+ 16 = 17+ 18+ 19=20 +21+22+23+24 +25=26+27+28 +29+30

排查总数

排   查   情   况

在库患者现实状态

在库患

者诊断

评估

在库患者

服药情况

在库患者监护情况

在库患者分色管控情况

新 确 诊 总 数

公安库新增患者

卫生库新增患者

住 院 治 疗

在 家 居 住

流动

暂住

失访

患者

其他(含羁押服药强制戒毒)

已 诊 断 评 估

未 诊 断 评 估

规律服药(含医嘱勿需服药)

间断服药

持续未服药

家 人 监 护

单 位 监 护

村(社区)监护

无监护

弱 监 护

其他

红色管控

橙色管控

黄色管控

绿色管控

未分色

红  色

橙 色

黄 色

绿 色

市 内

市 外

未  正  常 随 访

下 落 不 明

单位:  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合计 (人)































备注

1.排查总数=新确诊人数+未确诊人数;

3.“ 未正常随访” 是指连续 3 次正常随访未随访到的;      .

5. 弱监护::  指 一家有两个及以上精神障碍患者或监护人在 65 岁 以上。

2.  新确诊总数=公安库新增患者+卫生库新增患者

4. “ 在库患者” 指卫生库和公安库所有列管患者;                     6.填表时按照“核对方法”填写,  注意数据的真实性和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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