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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784550731/2025-00057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3-31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土乡
  • 有效性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土府发〔2025〕11号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室、办、中心、大队,乡级各部门:

现将《白土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土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就近组织原则,以发生地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就近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扑救火灾实行专业扑火队与群众扑救相结合,各村(社区)必须建立森林防灭火应急队,负责本村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三)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乡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70岁以上14岁以下、病残、精神病弱智等特殊人群不得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第一指挥部:陈胜、孙文伟、费远斌、王明红

王磊、李唐华、周杨

第一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火灾扑救组

组长:费远斌

副组长:李唐华、王明红、周杨

成员:乡机关应急救援队、各村应急救援队、民兵、白土乡全体青壮年成员、辖区志愿者。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迅速启动灭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对初起火灾迅速扑灭,对火灾较大的砍伐隔离带、使用灭火弹等有效手段控制火势发展。

2.现场警戒组

组长:王  磊

副组长:魏照林

成员:派出所全体成员、司法所成员

工作职责: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二)火灾后勤保障指挥部

第二指挥部:李泽敏、钟盼、郑晓莉

第二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后方一切勤务,打开仓库,组织车辆人员运送装备物资,组织后续救火人员前往救援,保障信息报送传递、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根据前方第一指挥部指令,及时完成相应工作。

1.通讯联络组

组长:李泽敏

副组长:王晓燕  杨  波 张友顺

成员: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成员

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情况,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医疗救护组

组长:郑晓莉

副组长:庞银红

成员:卫生院全体成员、各村村医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钟  盼

副组长:王晓燕 张友顺 杨  波

成  员: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三、情况报告及处置

(一)村(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警、火情应立即向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79575111。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二)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三)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各组组长,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地点所处村(居)支部及邻近村支部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重要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四)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下达指令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灭火工具,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二)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三)如果发现已发展为全面燃烧,应迅速向火场砍伐隔离带,铺设消防水带,控制火势发展。

(四)火势得到控制扑灭后,火灾扑救组负责对余火进行处置,防止余火复燃。

五、火情处置及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火,同时向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有关扑救情况及时向上汇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迅速组织救灾及相关工作,火灾扑灭后,火场应留有足够人员守护,防止复燃。

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下列火灾要及时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一)四小时内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一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本乡行政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六)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保障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乡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由领导小组亲临指挥。

(二)乡村两级分别成立森林防灭火应急队,各应急队要定期进行培训,以确保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扑救。

(三)扑救火灾中所需的各种物资,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预算。

七、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派出所、司法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公室等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相关管理部门。社保所负责对因火灾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必要的救助。

八、其他

(一)严格奖惩制度。对于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服从命令,忠于职守、英勇抢险的有功人员,乡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因失职、见火不救、见火不报造成森林火灾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二)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按《森林法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安抚手续。

(三)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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