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黔江区白土乡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白土府发〔2026〕12号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6年黔江区白土乡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室、办、中心、大队,乡级各部门:
现将《2026年黔江区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黔江区白土乡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2026年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战之年,结合我乡实际,组织开展2026年黔江区白土乡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指导具体工作实践,保障人民群众劳有所得的基本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欠薪源头防控、线索摸排、问题处置、行业治理、督导考核等方面工作质效,确保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系统解决,实现欠薪存量问题清零、新增问题动态清零,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切实增强群众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治理重点
(一)房屋建筑、公路、桥梁、水利、农田、能源、林业、土地整治等行业领域的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存在的下列问题:
1.因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月拨付人工费、未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未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未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等,可能或已经导致拖欠工资;
2.因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实施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代发制度等,可能或已经导致拖欠工资;
3.因“三包一挂”、工程款纠纷、“连环欠”等导致拖欠工资的历史旧账;
4.拒不执行清偿工资生效裁决、判决。
(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和欠薪风险隐患监管、排查不到位,对归集的相关欠薪问题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查处而不查处、应追责而不追责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
(三)其他群众举报和舆情反映较多的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在4月1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和已完工但未结清工程款或未竣工验收的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开展拉网式走访摸排,重点摸排发生过欠薪反映的项目。并于4月15前将欠薪台账报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摸排不彻底,以后发生欠薪讨薪信访、舆情、警情,但未归入排查台账达到5条以上的,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二)规范处置程序,推动妥善化解。实施分类处置,对摸排归集的一般问题,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采取督促提醒、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等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必要时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引导通过仲裁裁决、民事诉讼等手段,在法定期限内快速化解;对经处置达成支付协议但未当场支付的,要持续跟踪支付进展;约定支付期限超过10日的,要下达责令支付指令书,并抄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所有存量欠薪问题原则上在6月30日以前全部清零,新增欠薪问题要随出随清。加强行刑衔接,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存在欠薪违法犯罪的,从速移送、从严打击。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防控防线。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工程款及人工费拨付、施工合同及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等情况,督促相关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实名用工管理、人工费用拨付等制度。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开展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行动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在案件查处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或有治理欠薪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问题的,及时移送乡纪委追责问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对存在未批先建、资金不到位开工、“三包一挂”等问题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处罚。交办、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办理情况,要及时反馈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五)健全长效机制,夯实整治成效。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整改等问题发生,完善治理欠薪工作措施和机制,促进常治长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建立政府项目、国企项目的欠薪问题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并从2026年5月起至2027年春节前,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首日)就存量、新增问题和销号情况报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2026年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攻坚之年,是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关键时期,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决定性,要确保专人负责,明确治理时限和要求,对重大欠薪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解决,确保如期化解处置。
(二)强化统筹调度,跟踪督导问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问题摸排、矛盾化解、案件查处、舆情处置等调度,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总结好专项行动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宣传。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实舆情和不良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管、排查不到位,对归集的相关欠薪问题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查处而不查处、应追责而不追责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
(三)其他群众举报和舆情反映较多的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资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在4月1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和已完工但未结清工程款或未竣工验收的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开展拉网式走访摸排,重点摸排发生过欠薪反映的项目。并于4月15前将欠薪台账报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摸排不彻底,以后发生欠薪讨薪信访、舆情、警情,但未归入排查台账达到5条以上的,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二)规范处置程序,推动妥善化解。实施分类处置,对摸排归集的一般问题,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采取督促提醒、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等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必要时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引导通过仲裁裁决、民事诉讼等手段,在法定期限内快速化解;对经处置达成支付协议但未当场支付的,要持续跟踪支付进展;约定支付期限超过10日的,要下达责令支付指令书,并抄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所有存量欠薪问题原则上在6月30日以前全部清零,新增欠薪问题要随出随清。加强行刑衔接,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存在欠薪违法犯罪的,从速移送、从严打击。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防控防线。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工程款及人工费拨付、施工合同及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等情况,督促相关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实名用工管理、人工费用拨付等制度。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开展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行动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在案件查处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或有治理欠薪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问题的,及时移送乡纪委追责问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对存在未批先建、资金不到位开工、“三包一挂”等问题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处罚。交办、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办理情况,要及时反馈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五)健全长效机制,夯实整治成效。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整改等问题发生,完善治理欠薪工作措施和机制,促进常治长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建立政府项目、国企项目的欠薪问题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并从2026年5月起至2027年春节前,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首日)就存量、新增问题和销号情况报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及政府内设科室、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2026年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攻坚之年,是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关键时期,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决定性,要确保专人负责,明确治理时限和要求,对重大欠薪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解决,确保如期化解处置。
(二)强化统筹调度,跟踪督导问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问题摸排、矛盾化解、案件查处、舆情处置等调度,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总结好专项行动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宣传。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实舆情和不良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