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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50C/2026-00070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6-08-27
  • 发布日期 2026-08-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东街道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和保险筹集以及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再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乡村人才服务和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民事代办;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援助和帮扶,合理反映、处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诉求等工作。(二)机构设置

2025年,我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独立核算单位1个,无下属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103.49万元,支出总计103.49万元。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本年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合计103.49万元,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本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合计103.49万元,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本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3.49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49万元。与2023年相比,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本年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9万元,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本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事业人员基本支出清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9万元,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本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事业人员基本支出清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60万元,占90.4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8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工资标准变化等。

(2)卫生健康支出5.15万元,占4.9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4.5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4万元,较上年增加47.37万元,增长93.3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度考核奖、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5.36万元,较上年增加1.69万元,增长46.0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与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办公,三公经费开支由街道本级统一预算,统一审批开支,故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68.57%,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事业站数量由7个变为5个,本单位人员数量增加,对应培训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未产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办公,机关运行经费开支由街道本级统一预算,统一审批开支,故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本年无项目资金,项目主要由街道本级统一管理,统一实施,故未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开展整体绩效目标编制,主要由街道本级统一编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5228。

附件1:黔江区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25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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