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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33947402R/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4-25
  • 发布日期 2021-04-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南街道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街道下设机构14个,包含6个行政机关,即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社会事务科、应急平安办公室、环保建设管理办公室;包含8个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财政办,其中财政办为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0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14万元,主要是在职目标绩效奖调标及村干部报酬提标。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6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2.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8万元,农林水支出422.34万元,住房保障68.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7.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0.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5.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5.67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67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67万元,比2020年增加25.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标、村级办公经费及村干部报酬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村级运转支出等;项目支出41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城镇维护与管理、社会事业、生产发展及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

城南街道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0.2万元,比2020年减少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9.7万元,比2020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5.44万元,比上年增加32.63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年限增加,损耗增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垃圾车7辆、巡逻车3辆。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的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邹雍  联系方式:023-793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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