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办事处发〔2022〕25号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冯家街道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乡镇船舶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水上交通安全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依法办事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组织造成的损失。
3.分级负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救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黔江区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
冯家街道境内发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四、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街道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和部门牵头的原则。
(二)成立冯家街道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冯家派出所牵头。
主要职责:(1)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2)保证航道畅通,保障抢险救援人力、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3)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其逃逸。
2.抢险救援直接协调指导组:由应急办牵头。
主要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负责抢险救援技术指导;(3)配合区海事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5)及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书面报告街道;(6)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卫生院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抢救伤员,尽力减少伤员死亡。
4.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紧急调用抢险救援人力、物资设备,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善后处理组:由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负责。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事故实际情况协调理赔工作。
五、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实施本《预案》。
六、应急处置措施
1.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我街道通航水域、船舶分布情况,指定黔渡24号、黔渡26号营运船舶为应急救助船舶,加强对该系列船主、船工的救助知识和技能培训。
2.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农业服务中心立即调度救助船舶,赶赴事故发生地实施救助,分四组开展救援工作:第一组,转运事故现场人员,由街道应急办牵头负责;第二组,组织渔滩码头船工船主及相关救援船只向下游搜救落水人员,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第三组,接应遇险人员上岸,由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牵头负责:第四组,保护事故现场和事故船舶,由冯家派出所牵头负责。
3.应急办协助区地方海事处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兼管落实,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疏通航道。
七、应急《预案》的要求
(一)值班制度:在发生事故期间,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捷。
(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应急救援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做到启动快速,作业顺畅。
(三)检查制度:加强水上安全检查,督促船主建立完善具体的自我抢险预案,并指导定期演练。
(四)联系制度:本《预案》启动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各通讯系统与120、110系统联系,各相关单位接到街道办事处指令后,应快速、准确地向预案相关人员传达,快速集合,快速施救。
(五)责任追究制度:在紧急抢险和紧急救援工作中,凡因拒不执行本《预案》要求和未严格履行抢险救援职责而造成重大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惩不贷。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