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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42H/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0-12-25
  • 发布日期 2021-06-24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冯家街道
  • 有效性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农技、农机、水产、水利、林业、畜牧、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以及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承办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业务;承担城乡低保事务性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帮扶和接访等工作;承担辖区便民利民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等工作;承担城镇建设、规划、环境整治、项目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街道下设机构16个,包括10个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与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包含6个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街道核定编制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37人(含财政所参公事业编制5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36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36人(其中行政退休26人,事业退休10人)。另外,街道负担村干部1人,“三支一扶”1人,遗属1人,临聘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25人,社区(村)干部40人、组干部53人。与去年相比,遗属人员减少10人,原因在于:经人社局清算,符合遗属标准的人员只有1人;行政退休人员增加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296.87万元,支出总计6296.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4.78万元、增长5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296.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94.78万元,增长5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8.8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9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29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4.78万元,增长5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财政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39.59万元,占24.45%;项目支出4335.38万元,占68.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年末结转结余421.9万元,占6.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86万元,下降46.17%,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支出进度,增加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9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79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3.79万元,增长145.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345.7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6.64万元,增长82.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345.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9.01万元,增长114.7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追加安排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86万元,下降46.17%,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支出进度,增加了资金使用效益。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82万元,占25.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24万元,增长88.05%,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增人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8.38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专款专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44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03万元,占5.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增人增资。

(6)节能环保支出177.11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7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增人增资。

(7)城乡社区支出1259.41万元,占2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7.53万元,增长1270.79%,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项目结转结余及上级追加项目款。

(8)农林水支出1761.43万元,占29.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5.6万元,增长76.88%,主要原因调整年初项目结转结余及上级追加项目款。

(9)交通运输支出494.65万元,占8.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29万元,增长2216.17%,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项目结转结余及上级追加项目款。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年底结余资金退回财政平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33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减少13.22万元,下降40.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专款专用,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93.08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8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标。

(13)其他支出1.69万元,占比0.03%,较年初预算增加1.69万元,增长1685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工作经费1.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6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1.3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0.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22万元。本年收入4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76.72%,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结转结余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392.4万元、2019年土地出让金收益-2018年群测群防人员区级补助经费8.88万元、凤洞沟至玉树坪道工程款83.22万元、2019年黔江区冯家街道(入户道路)村社便道硬化项目(第二批涉农整合)28.8万元等。本年支出48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2万元,增长2653.15%,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4万元,下降56.1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我街道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41批次14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我街道人均接待费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1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67.05万元,降低22.7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组从目标申报、项目的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总结了项目建设成效,查找了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市政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共清运垃圾3000余吨,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日产日清,对集镇的街面、路面实现每天冲洗,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规范;二是全年共清理乱堆乱放物品270余件(次)。规范骑门摊36户(个),清除城市牛皮癣670余张,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容环境;三是新建污水管网4处,全长约6.5公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从主观层面上讲,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群众环卫意识淡薄,部分群众还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强;从责任性层面上讲,我们抓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力度不大,畏难厌战,工作方法不多,执行不力,措施不实。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不容忽视的问题,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正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部署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2019年度市政维护项目

联系人
及电话

张睿

79422017

主管部门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

预算单位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1

31

31

100


其中:上级资金




本级资金

31

31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城市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日产日清,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规范

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日产日清,确保了市容市貌的整洁规范,对城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城市牛皮癣等现象进行了整治,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容环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垃圾清运

日产日清

3000余吨

日产日清,不造成存量垃圾

规范摊位


36个

集市摊位规范有序,不乱设乱摆

设施维修维护


4

新建污水管网4处,全长约6.5公里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4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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