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2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 的紧急通知
黔江应急发〔2023〕3号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2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
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全区共发生1次雪灾、2次洪涝和2次干旱灾害,无因灾死亡人口,但造成96662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629.95公顷、成灾5503.66公顷、绝收1616.93公顷;倒塌房屋1户3间、严重损毁26户55间、一般损毁123户235间;直接经济损失11472.66万元。共计申报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7508户23731人,并报请应急部审核通过。近日,市应急局下达了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补助资金434万元,要求在1月15日前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按照2022年度受灾群众需救助数量和下达资金,按照182元/人的标准进行计算,向低保户、五保户、脱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但一般户的人均救助标准不得低于150元/人。
二、时限要求
一是资金分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在1月4日前完成资金分配。二是申报程序。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区定”的程序,于1月6日前完成,并将《黔江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民主评议、审批表》报区应急局。三是打款公示。1月7日至11日在村务公开栏和本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救灾”-“灾后救助”栏目下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四是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经党(工)委会研究确定的打款金额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申报,经审核确定后由区应急局直接打卡发放,申报完成时间为1月12日。五是打款测试。公示期间,乡镇街道对需救助对象的账户进行预打款(1分钱,由乡镇街道承担)测试,及时修改打款不成功的账号、户名,确保一卡通申报账户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落实专人、专班,加强与财政的沟通衔接,按照时间节点打卡推进,确保在1月15日前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二)严格范围。严格按照需救助申报台账,严禁修改需救助对象(死亡人口除外),严禁对未进入灾情管理系统的群众实施冬春生活救助。
(三)严格考核。对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1月15日前未完成打卡、或打卡不成功的进行通报,纳入2023年考核。
(四)加强管理。当前旱情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农房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时有发生,请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按时上报灾情,及时做好受灾群众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