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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0-14
  • 发布日期 2023-10-1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黑溪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黑溪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3〕49号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黑溪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2023年黑溪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黑溪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府发〔20231号)要求,结合黑溪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事故、防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建设“殷实黑溪”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零事故”目标,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安全数字赋能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持续深化实施“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深化全镇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3.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重点风险隐患防范的安全宣传。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4.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5.强化业务科室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高标准农田改造、交通项目等重点行业,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

6.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科室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7.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发生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将严肃问责。

8.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积极组织开展救援行动

9.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在道路交通、农村自建房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镇安委会要对所涉村(社区)经常性开展警示约谈。

10.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12.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黑溪中学、小学、卫生院、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单位,水库、桥梁、三坪塘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管理职责,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4.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 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防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1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与区级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16.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以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纲,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17.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18.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进一步完善村级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升镇级应急队伍能力。

19.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与镇武装部强化救灾物资保障应急联动。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建立“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100%

20.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乡镇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加强周边地区救援协作。完善邻近地区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科室及辖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对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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