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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300/2022-0002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8-12
  • 发布日期 2022-08-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良好发展;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镇村经济,管理镇村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应急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设置5个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本单位2021年核定编制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其中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30人(其中财政办参公编制2人)。实有人数61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31人(其中行政工勤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人(财政办在职2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284.31万元,支出总计2,284.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07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及政府性基金划拨较上年大幅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5.63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及政府性基金划拨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5.4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98.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25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9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01.79万元,占57.8%;项目支出948.63万元,占42.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5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为涉农整合资金,本单位已将其纳入2022年支出计划之中。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84.3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8.07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及政府性基金划拨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2.28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划拨较上年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1.40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财政清算目标绩效奖调标、村干部养老保险、基层政权建设补助等资金247.74万元,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蚕桑及水产养殖等产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专项经费预算342.7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统发工资及公务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年终一次性奖金等追减19.0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4.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92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较上年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2.78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及目标绩效调标,年中追加基层政权建设、“四旁”植树、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助、水产养殖补贴、蚕桑产业发展、村干部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清算、农村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护林员补贴、基本医疗事后补助、改革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四好农村路”建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地质灾害金土工程补助等专项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5万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结转结余资金为涉农整合资金,本单位已将其纳入2022年支出计划之中。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88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51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且本年增人增资及年中下达基层政权建设、乡镇换届选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报酬”、非税收入结算补助等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40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4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因人员调整未实现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67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8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年中追加做实中人及特殊人群职业年金等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84.92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目标绩效调标。

(5)节能环保支出44.79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2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耕还林及天保管护等专项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7.9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市保洁经费。

(7)农林水支出535.52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61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四旁”植树、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助、水产养殖补贴、蚕桑产业发展、村干部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清算、农村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护林员补贴、基本医疗事后补助、改革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

(8)交通运输支出151.17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专项资金。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产业扶持新入库限上个体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61.9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人增资及年中追加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67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1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地质灾害金土工程补助、应急救援队员补贴等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清算、目标绩效调标及本年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列支日常办公费用时,尽量使用公用经费,保障项目资金尽量做到按预算项目用途使用,使预算更加精准反映本单位收支情况。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4.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40万元。本年收入6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35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较上年大幅减少,脱贫人口就业及生活扶持资金未使用政府性基金投入。本年支出18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99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较上年大幅减少,脱贫人口就业及生活扶持资金未使用政府性基金投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我单位持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得到有效管控。

公务接待费2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持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管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75批次2,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培训已基本于2020年完成,本年度培训频次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广告费及办公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货物。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黑溪镇政府办公楼翻新改造工程和黑溪镇苏维村1组里头河大桥至2组龙迁子路面硬化项目等两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5.20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55.20万元,撰写自评报告2个。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黔江区黑溪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黑溪镇苏维村1组里头河大桥至2组龙迁子路面硬化工程

联系人及电话

肖波    18166541931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实施单位

四川勇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18.3966

217.724

99.69%

其中:上级资金

218.3966

217.724

99.69%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硬化公路4.132公里,改善黑溪镇苏维村1、2组524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贫困户45人。通过改善贫困村的道路落后状况,确保达到农村通小组通畅率80%和通达率100%,使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硬化公路4.108公里,改善黑溪镇苏维村1、2组524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贫困户45人。通过改善贫困村的道路落后状况,确保达到农村通小组通畅率80%和通达率100%,使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4.132

4.108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2020年3月

2020年8月


建设

2020年8月

2020年10月


财务决算

2021年1月

2021年1月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53

53













经济效益
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20吨

20吨










社会效益
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524人

524人


保障出行安全

524人

524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20吨

20吨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524人

524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20年

2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6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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