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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300/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2-05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良好发展;按照职责范围,负责镇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镇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镇村经济,管理镇村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即:人大办、政府办、财政办、党委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应急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设置5个事业单位,即: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349.5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5万元,收入预算合计135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9.6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79万元,主要是2020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遴选调出多人和财政体制调整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35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3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8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39万元,农林水支出26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1.4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6.3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4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60万元,比2020年减少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55万元,比2020年减少26.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遴选调出多人;项目支出62.05万元,比2020年减少23.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5.60万元,比2020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5.10万元,比2020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三个“零接待”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黔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不变,单位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2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按单位编制数进行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万元,年初预算项目为人大视察、意识形态、住户调查、村级防疫员经费、综治安全维稳事务、集镇维护与清扫保洁等。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娅丽联系方式:023-796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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