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溪镇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溪府发〔2026〕2号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溪镇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黄溪镇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黄溪镇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和指导我镇因山洪暴发进行有效的防御,以控制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此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黄溪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以及经过批准的国家、市、山区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三)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黄溪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实行黄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分级管理责任制,根据本辖区实际编制预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溪镇境内的各村(社区),有山洪灾害发生的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等情况的应对。有效期3—5年,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
二、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地形条件。
境内地形地貌受地质构造的控制,属黔西北鄂西褶皱带,山脉走向多与构造线方向一致,形成岭谷相间,地势崎岖,山峦起伏,地形多样,具有丘陵、中山、低山等地形特征,以山地为主,岩石多以页岩为主,境风最高峰为凤池山,平均海拔为1400m左右,最低点共林村,平均海拔在400m左右。
2.水源条件。
我镇列入“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19条,共计涉及里程51.77km,流域面积0.8158km2。其中,市级1条为郁江段,流经黄溪镇兴阳村和共林村,全长1.67km,流域面积0.0334km2;区级河流1条为中井河,流经黄桥社区、塘河村、三羊村,全长11.8km,流域面积0.354km2。镇级河流1条为洋河涉及黄桥社区,全长3.5km,流域面积0.0525km2。村级河流16条,涉及总里程34.8km,分别分布在黄桥社区曾家沟河、岩峰窝河、黑道沟河;塘河村占子河、大河沟,旱溪沟;三羊村方家沟、藕田沟、高涧沟;兴阳村的陈家河;共林村两河口、大河沟;茶山村背河、两夹岩河;新民村老鹰河、梅家沟,以及全镇山坪塘14口。
3.区域水文气象及暴雨洪水特性。
一是气象特征: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湿度大、冬干常见,伏旱突出、局部小气候等特点。时空分布不均匀,境内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左右,最小降雨量为836.4㎜,多年平均气温15.4℃,平均日照时间数1185小时以上,无霜期260—290天,多年平均风速1.2M/S,在低山和中山地带,主要是低温绵雨和凌冻,其次是干旱,大风和冰雹对镇内局部地方有一定影响。
二是水文特征:境内河流主要以降雨所形成,径流在年内分配与年际间变化极不均匀,镇内河流不多,落差不大,河流多处于发源地,汇集面不大,随季节干枯河水量增大,径流在年内分配比例为冬半年(11月—4月)占24%,夏半年(4月—10月)占76%。1982年,洪水径流量317m3∕S,相应水位639.28m。
三是暴雨洪水特征:黄溪镇雨量充沛,季节性强,河网分布较稀,洪灾发生率与外面大江大河相比较少,其洪涝灾害主要是因暴雨形成山洪、地质灾害。
(二)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原因。
(1)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黄溪镇境内山洪灾害曾给人民群众生命带来一定的损失,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山洪灾害发生时间是1982年,洪水流量317m3∕S,相应洪水位639.28m,给黄溪人民群众集体财产和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死亡1人;其次,是1998年因暴雨发生山洪。在夜间因山体发生泥石流,黄桥社区3组一农民房屋冲毁,当场死亡一人;再次是2002年因暴雨时间过长,发生山洪,原黄溪乡政府所在地山体沉降,政府和农户房屋造成重大损失。在2003年距黄溪镇500米大转拐处发生一次泥石流,造成山体滑坡,阻断交通。经分析总结,黄溪镇山洪易发区多发生在沿河山体滑坡地带和植被较差的松山地带。
(2)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黄溪由于大江大河少,没有其他外来河流注入,山洪灾害的形成多源于山洪暴雨时间过长,其特点是随降雨的增大而增大,易涨易退。
滑坡:滑坡发生于水利工程土坝、土渠及陡坡段土体和泥夹石地区,一是一定厚度泥夹石及松软土,二是有陡坡地形和上下游高差;三是有大流量排泄水,形成上下游有高差,有前缘,有滑孤,有隆起。由于没有加强监测,滑坡迹象已发现而处置措施不当,在洪水和暴雨作用下,形成山洪灾害,造成灾害损失。
崩塌:崩塌发生于堤防、土坝、河岸地区,堆积长期受水的冲刷侵蚀,风浪淘蚀等,形成不同体积的崩塌体。以及人工开挖形成的陡壁悬崖崩塌。
泥石流:由于垃圾、石碴、矸石等弃渣,随意堆放于冲沟及陡坡上,遇雨水形成泥石流,随洪水直泻而下,损坏庄稼,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沉降:沉陷位于矿山地下采空区,沉陷后成“漏斗”,以及土坝白蚁危害形成塌坑。
(三)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近年来,黄溪镇党委、政府都在为防灾抗灾采取积极的工作措施,在防灾非工程上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镇村(社区)预警系统和防火预案,将山洪易发区的滑坡地带的农户进行了搬迁的工作。在防灾工程上主要对原黄溪镇政府所在地鱼泉坝小区、大转拐处进行了治理。
黄溪镇境内山洪灾害曾给人民群众生命带来一定的损失,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山洪灾害发生时间是1982年,洪水流量317m3∕S,相应洪水位639.28m,给黄溪人民群众集体财产和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死亡1人;其次,是1998年因暴雨发生山洪。在夜间因山体发生泥石流,黄桥社区3组一农民房屋冲毁,当场死亡一人;再次是2002年因暴雨时间过长,发生山洪,原黄溪乡政府所在地山体沉降,政府和农户房屋造成重大损失。在2003年距黄溪镇500米大转拐处发生一次泥石流,造成山体滑坡,阻断交通。经分析总结,黄溪镇山洪易发区多发生在沿河山体滑坡地带和植被较差的松山地带。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二)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具体指本辖区内哪些地方容易发生山洪灾害,一是黄桥社区两叉河流域两岸农户;二是洋河流域两岸农户;三是黄溪中井河流域两岸居民(包括镇所在地的居民、中小学、塘河村、三羊村沿河居民),是重点防御区;四是共林河流域两岸居民,其它地方均属安全区。
四、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1.镇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统一),镇行政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由镇长陈孝红任指挥长,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便民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卫生院、规资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防汛指挥部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10人由镇政府干部职工组成),各行政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抢险队,每个村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1名信息发送员。
(二)镇指挥机构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2.具体工作职责和分工。
监测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土所负责收集气象、水文、雨量、各监测点资料、水利工程相关资料及灾害信息,分析险情、灾情、水情、雨情的变化趋势,提出预警建议。
信息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收集镇雨量资料、气象资料;全镇灾情发展和损失情况;规资所负责收集泥石流、滑坡等险情的资料收集,为指挥部果断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及重点村民兵组成。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群众按预案规划的路线和地点转移,负责转移的人要一个不漏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国土所负责水利工程的水量调度、抢险人员的调配、抢险物资、车辆、船舶调度和善后补偿与处理。
保障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规资所、卫生院、村(社区),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安置户原房屋的搬迁建设及新房屋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等。
应急抢险队伍:由灾区及相邻地区调配,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传递员:由山洪灾害监测点监测人员担任,建立健全灾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测报和传报人员。
3.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一)组织指挥组
组 长:陈孝红 镇长
副组长:李安静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世成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抢险组
组 长:黄晓波 武装部长
副组长:张琼 宣统委员
成 员:镇级各部门职工、民兵应急分队
(三)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邬忠良 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川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镇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四)后勤保障及物资调配组
组 长:吴丹 组织委员
副组长:李胜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
成 员:冯文科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五)治安组
组 长:杨向冬 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肖尚伍 平安法治办主任
成 员:黄锐、龚欢、刘江、查佐顺、黄代锡 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五、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的确定。
根据我镇地形地质条件,汛期降雨量资料,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为:降雨50毫米及以上或暴雨;降雨50毫米以上,连续降雨3天以上(其中有中雨天气),为山洪易发临界天气。水利工程、水库及山坪塘警戒水位多为正常蓄水位;升高到设计洪水位为保证水位,是山洪灾害临界水位。
集镇文汇河河流,10年一遇洪水为警戒水位,20年一遇洪水为山洪灾害防御临界水位。
(二)实时监测。
1.山洪灾害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2.山洪灾害监测分工:中井河等河流水位观测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黄桥社区邓品德书记具体负责。其他易发山洪地段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居)书记具体负责观测;
(三)通信。
山洪灾害防御的通讯方式,选择有线电话,移动通讯,电视广播,传真、网络、短信等,进行上传下达。灾害点的预警信息传递为鸣锣、应急喇叭。
(四)预报预警。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河流及城乡洪水预报,水利工程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洪水及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的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及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信息。
预警启动: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立即报告镇政府和防汛办。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上游水位急速上涨,将对下游造成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当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水库及山坪塘发生溃坝等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及时发布警报;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区级、镇级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区→镇→村(居)→组→户的依序进行传递;如遇紧急情况,村(居)可直接向区防汛指挥部和镇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传递工作。
预警方式:可用卫星电话、移动电话预警;使用鸣锣、哨报警、山洪灾害预警喇叭。
六、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当达到警戒水位或临界雨情,在调查确认的危险区范围内,进一步明确转移人员,登记造册。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有组织地进行转移。转移线路遵循就近,地点按照置高安全的原则,在防御预案和监测点现场就要明确规定,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负责人员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二)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镇、村(居)、组干部包干负责的办法,严肃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七、抢险救灾
(一)救灾应急准备。
1.救灾应急队伍、人员的组成。
由隶属本镇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各村(居)民兵组成。
2.救援物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部分。抢险物资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信、抢救伤员、卫生防疫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命性救助所需物资。抢险物资由政府组织为主,水务、交通、通信、建设、卫生、电力等部门协助配合;救助物资由民政、农业等部门储备筹集。
(二)抢险和救灾。
1.应急抢险。
重特大山洪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镇政府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应根据救灾程序,启动相应等级的救灾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救灾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镇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气、通讯等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2.紧急救援行动。
(1)请求区防汛指挥部支援,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水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对毁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气象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雹作业;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可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事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由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调度和组织实施。
(5)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布,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三)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山洪灾害对人的居住地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应当征求防洪专家意见妥善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转移安置由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宣传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线路有序组织转移,并保证转移安置区社会治安稳定治安良好。保障灾民的生活,做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的灾民进行登记,需要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在灾区要防止火灾、疫病次生灾害发生。
灾害发生后,救灾组在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灾情进行紧急支援,并及时向市级防汛指挥部和上级对口部门报告救灾情况,提出紧急支援项目和内容。救灾组根据需要立即调集救灾物资和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调运。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部门要加强有线和无线通讯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通信畅通,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优质通讯条件。各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办公电话、传真、电脑和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的无线通讯设施要24小时开通,保持区、乡及相关部门和防汛抗旱办公室人员的密切联络,及时、准确地传递雨情、水情、险情、灾情指令,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保持热线联络。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山洪灾害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村(居)及相关单位在每年汛前将防汛值班安排情况及联系电话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联系。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与应急队伍保障。
为搞好山洪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救为主、外援相助为辅的抢险救灾原则,制订出相应的抢险救灾方案。山洪灾害抢险救灾是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力量,在紧急山洪灾害防御期间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主动做好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山洪防御抗洪救灾队伍由镇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组成,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和调动,在紧急情况下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抢险队伍的主要任务是:抢救灾民;抢救和保护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和物资;抢修水利工程和道路、桥梁、涵洞;协助完成灾区险情排除;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抢险队伍集中待令,一旦接到山洪抢险命令,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投入抢险。
2.交通与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山洪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工具,主要由水务、交通、民政等部门负责储备和落实。受灾害威胁的当地群众也应当积极储备山洪灾害防御需要的抢险救灾物资。
3.治安、医疗及其它保障。
山洪灾害灾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和主要路段的临时交通管制,由派出所负责完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期间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灾区的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保证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紧急救援期间,要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昼夜巡逻,必要时可依法实行陆上和水上交通管理和灾区社会治安特别管制。对于灾区可能发生的因油、气、电引发的火灾由消防部门订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通向抢险救灾区的公路、桥梁、涵洞如发生阻塞、塌方等,由镇政府和区交通部门会同公路养护部门订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紧急处理。重要桥梁、交通路口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交委负责;山洪灾害灾区的医疗救护、消毒防疫由卫生局负责;山洪灾害抢险救灾期间由电力公司负责;通讯设施安全和通信保障由电信公司负责;危房、排水管网的安全保障措施由城建部门负责;其它应急供、断电及供水等由有关部门、各单位协调负责;各部门及各单位要主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三)技术保障。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党政网、水情网、互联网等系统传递山洪灾害防御信息,提高山洪灾害防御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报道。
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重要天气预报通过电话告知相关单位,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境内发生超临界水位和雨情且呈上涨趋势或出现大范围严重灾情并呈发展趋势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
或灾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和公众关注,参与山洪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
2.业务技术培训。
每年汛前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一次对镇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和山洪灾害防御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以提高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3.抗洪抢险演习。
每年汛前由平安应急部门组织山洪灾害抢险队伍开展一次山洪灾害抢险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附件:黄溪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1
黄溪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陈孝红 镇长
副指挥长:李安静 党委副书记
杨向东 政法委员、副镇长
黄晓波 武装部长
成 员:李胜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
肖尚伍 平安法治办主任
冯文科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贤堂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刘世成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贤裕 经济发展办主任
潘海涛 黄溪供电所所长
黄宇超 派出所所长
冉磊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川 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