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社保、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4.向本乡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指导各村(社区)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2个,其中包括6个行政机关,分别是人大办、党委办、政府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应急管理办;6个事业站所,分别是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7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减少669.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9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7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3万元,农林水支出29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9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69.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691.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5.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86万元,较2023年增加2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91万元,较2023年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211.95万元,较2023年减少41.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结余数较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3万元,较2023年减少69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90万元,较2023年减少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较2023年减少1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较2023年减少1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6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7.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代明角 联系方式:023-79492001
附件: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