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社区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向黔江区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黔江区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我镇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独立核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政府、党委、人大、社会事务办、乡建环保办、平安应急办、财政办7个行政机构,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特色产业服务中心7个事业机构
(三)人员情况。
我镇2021年实有在职人员61人,其中行政在职31人,行政工勤2人,参公在职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3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397.26万元,支出总计3397.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4106.70元减少17.28%,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2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912.43万元,减少13.33%,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4.3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72.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18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365.22万元,减少5.38%,主要原因是本年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80.35万元,占46.49%;项目支出1703.79万元,占53.51%;此外,结余分配213.1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41.47万元,减少7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快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7.2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06.70万元,减少17.28%,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677.29万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追加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1563.23万元,增加60.57%。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非税收入结算补助、激励性转移支付、蚕桑产业发展、污水垃圾治理、松材线虫防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1.6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044.82万元,减少8.54%。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1830.75万元,增加52.12%。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非税收入结算补助、激励性转移支付、蚕桑产业发展、污水垃圾治理、松材线虫防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84.47万元,减少77.40%,主要原因是加快蚕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支付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7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454.7万元,增加38%,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非税收入结算补助、激励性转移支付、临时性工作增加运转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06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58.6万元,增加129%,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文化免费开放及上年结余文化广播设施维修改造与设备购置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57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289.78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做实职业年金清算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148.93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146.42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基本支出清算统发工资。
(5)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69.75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184.45万元,减少6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随迁补助资金本年未实现支出。
(7)农林水支出1179.45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464.01万元,增加154%,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蚕桑产业发展、谭家坪中药材加工基地、污水垃圾治理、望岭村2组半坡至猪场道路硬化、望岭村6组梁家湾至沙子坝道路硬化、青菜头加工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困难群众慰问、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项目资金。
(8)交通运输支出27.82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长春村零星村道路硬化、长春村活动室至魏家沟、岔河村一组韩池涵洞项目建设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67.2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67.26万元,无变化。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8.27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165.53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自然灾害救助、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应急救援队员劳务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207.09万元,增加13.23%,主要原因是本年统发工资、五险两金、食堂伙食补助费等增加及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做实职业年金清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统发工资、非统发工资、五险两金、遗属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11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54.30万元,减少26.4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三公”经费、差旅费、广告制作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11.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6.24万元。本年收入1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35.14万元,减少93.94%,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减少。本年支出39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20.4%,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减少。
(六)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3万元,减少3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缩减“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32.31万元,减少28.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系金溪镇深度脱贫攻坚摘帽之年,脱贫攻坚普查、迎检量大,而2021年度系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减少了普查及迎检接待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主要用于普查、迎检、调研、考察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10.5万元,减少18.09%,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较上年支出数6.57万元,增加30.8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系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各类调研考察活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4.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普查、迎检、调研、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22.5万元,减少36.08%,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25.75万元,减少44.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系金溪镇深度脱贫攻坚摘帽之年,脱贫攻坚普查、迎检量大,而2021年度系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减少了普查及迎检接待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2200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23万元,车均维护费0.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48万元,增加115.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大换届选举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9万元,增加280.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党员远程教育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122万元,减少6.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车辆使用、维修、保管理,缩减机关日常运行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0%。主要用于采购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办公设备及蚕桑产业发展苗木、肥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6项,涉及资金1703.7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乡财科 |
自评 总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023-79576001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439.88 |
1703.79 |
1703.79 |
100 |
1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保障全镇动物防疫全覆盖,减少养殖业主畜禽死亡率,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住户调查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生产生活状况、经济发展状况。 |
1、保障全镇动物防疫全覆盖,减少养殖业主畜禽死亡率,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住户调查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生产生活状况、经济发展状况。 4、稳定蚕桑、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面积,提高辖区群众收入。 |
1、全镇动物防疫得到有效控制,住户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指标权重 |
指标 得分 |
是否核心 |
未完成 原因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人居环境提升率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是 |
||
政府服务推广率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是 |
||
宣传教育覆盖面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是 |
||
数据报送及时率 |
% |
≥ |
98 |
98 |
98 |
10 |
10 |
是 |
||
本地信访稳控率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是 |
||
产业发展持续发展率 |
% |
≥ |
90 |
90 |
90 |
10 |
10 |
是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黔江区金溪镇望岭村6组梁家湾至沙子坝道路硬化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金溪镇望岭村属于出列贫困村,虽然基础设施有一定改善,但远未达到群众出行需求。为了促进群众增收,方便群众出行,经金溪镇人民政府积极申报,区民宗委于2021年2月下达了望岭村6组梁家湾至沙子坝道路硬化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66万元,完成投资金额65.874万元。建设时间3个月,开工时间2021年3月,竣工时间2021年6月。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硬化村道路长约1.2公里,宽4.5米。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2021年2月22日下达《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黔江民宗委发〔2021〕3 号),下达资金66万元。投入资金数量合理,划拨镇级账户时间快。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合计使用资金65.874万元。一是建安费62.9124万元,二是工程监理费0.988万元,三是设计费0.9136万元、预算审核0.3万元、结算审核0.46万元和财务决算0.3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执行了《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扶组办发〔2018〕57号)和《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等国市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了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没有出现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结余资金及时退回区财政局账户。
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好。一是数量指标完成了1.2公路道路硬化,二是质量指标达到砼C25质量标准,三是时效指标完成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得力,未超出成本预算。
③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拟完成1.2公路道路硬化,已完成1.2公路道路硬化。
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应达到砼C25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达到砼C25质量标准。
时效指标。建设时间3个月,开工时间2021年3月,竣工时间2021年6月。如期完工。
成本指标。项目总投资66万元,完成投资金额65.874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乡村产业的运输,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吸引进城农民返乡就业,推动当地产业发展,可直接带动区域及周边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以养殖业持续带动农民增收脱贫,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社会效益。强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根据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坚持规划先行,明确目标定位和实施范围。通过现代观光农业的发展,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带动村民脱贫致富,进一步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生态效益。项目区域沿线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林木资源比较丰富,植被较为发育。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项目建设不会给动植物的生态平衡、水土流失、水资源及土壤污染带来直接影响。
可持续影响。本项目的实施将创造一个更为优美、便利、高效的乡村服务体系,极大提高项目下辖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将达到96%以上。该项目建成后,达到98%满意度。
(3)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4)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将对下一步该类别项目有促进作用,能更好的把控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通过村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5)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时,做好绩效申报前期工作。在项目推进时,注意绩效把控。
(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5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