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金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黔江府发〔2025〕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金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研究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何 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礼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喻小纯 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宗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傅小为 副镇长
钟世泽 副镇长
冉 勇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余 赋 党委组织委员
陈 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龚明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李巧男 基层治理指挥中心主任
凌秋菊 党建办主任
谢 辉 经发办主任
李 昵 民政与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 蕾 平安法治办主任
杨宗山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雪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吴胜勇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曾福胜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
王友凯 金溪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万书秦 长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谭 勇 望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朱科海 清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田华贵 岔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田维丰 山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余 波 桃坪村党支部书记
黄世周 平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文兼任。
三、工作机制与要求
1.分工协作机制: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普查工作。涉及经费保障、宣传动员、数据提供等事项,由对应科室牵头协调。
2.普查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落实劳动报酬和补助,确保普查队伍稳定。
3.数据质量控制:所有普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4.机构临时性: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全面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按照本通知要求,主动对接,积极配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我镇农业普查各项任务。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