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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30681496/2022-0002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8-23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黎水镇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社保、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4.向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指导各村(社区)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置行政综合办事机构9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置6个事业科室,即: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我镇2021年部门决算为乡镇汇总录入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159.02万元,支出总计3130.43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文号为年度执行中调整文号黔财单〔2021〕调剂00001号2021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8万元、黔财单〔2021〕调剂00002号2021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2万元、黔财单〔2021〕调剂02459号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用于排危抢险和开展应急救援)26.4万元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548.3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60.37万元,减少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8.3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10.6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1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调标、四好农村公路建、基层政权建设、集体经济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1,150.25万元,占36.74%;项目支出1980.18万元,占63.2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16万元,减少90.6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结转资金多,今年项目完工、竣工结算按时办理,在年底之前支付相关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48.3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60.37万元,减少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8.3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10.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3.1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资福利调标、基层政权建设、集体经济、蚕桑项目、公路项目等资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1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支出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5.28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我镇2021年新增项目资金的安排支出以及结余结转资金项目完工较多,资金支出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16万元,减少90.6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结转资金多,今年项目完工、竣工结算按时办理,在年底之前支付相关项目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83万元,占2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25万元,增长94.59%,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福利调标和增人增资。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15万元,占2.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83万元,占7.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9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费用较预算增加及烈士墓修缮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99.49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5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154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67万元,增长258.2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和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年中追加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885.04万元,占2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5.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资金,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峡口塘征地拆迁款,四好农村路等资金。

(7)农林水支出595.77万元,占1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41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蚕桑资金、村庄污水和垃圾治理资金的年中追加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148.28万元,占4.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结转结余资金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万元,增加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171.50万元,占5.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7万元,增加58.17%,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4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等调标补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事业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万元,减少5.58%,主要原因严控经费,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宣传费及部分无预算来源的职工福利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8.4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5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41万元,增加164.52%。本年支出885.0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9.88万元,减少276.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结算完成率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减少4.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万元,减少4.8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3万元,主要用于下村开展扶贫、指导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指导、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减少2.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增加5.42%,主要原因是今年安监车大修一次。

公务接待费16.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检查相关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减少5.35%,较上年支出减少1.5万元,下降8.52%,严控“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02批次23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其中包括复印机、电脑、档案柜等其他办公用品和蚕桑肥料、方格簇等蚕桑相关费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有:黔江区黎水镇社会事务支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镇政府职工福利和机关办公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了辖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辖区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有效提升集镇环境卫生等;黔江区黎水镇意识形态专项支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镇辖区的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明显提高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干部的政治素养,使镇辖区居民对生态文明理解更加透彻,提高黎水镇的知名度。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黔江区黎水镇意识形态专项支出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8万元,执行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实施的数量指标:开展社教及宣传活动和撰写调研报告;二是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黔江区黎水镇社会事务支出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9.67万元,执行数为42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了镇政府职工福利和机关办公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了辖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辖区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有效提升集镇环境卫生;其他工作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1.意识形态专项支出项目

2.黔江区黎水镇社会事务发展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任波凡023-7964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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