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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30681496/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1-02-01
  • 发布日期 2021-02-0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黎水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4、向本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指导各村委会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共设置行政综合办事机构9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置6个事业科室,即: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黎水镇核定编制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其中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数54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工勤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1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6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3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21.0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12.75万元,主要年初结余结转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1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7万元,农林水支出29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8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12.75万元,主要是年初结余结转的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5.14万元,上年结转260.32万元。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14万元,比2020减少394.2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18.14万元,比2020年增加46.93万元,原因是工资、超额绩效等工资福利调标、人员变动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及村干部报酬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万元,比2020年减少441.16万元,原因是不含结转结余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大活动及会议支出、意识形态宣传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综治维稳安全事务、集镇维护管理、环卫支出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病虫害控制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07万元,比2020年减少357.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政府基金收入减少357.7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23.92万元,比2020年减少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2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7.7万元,比上年增加8.67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新进,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府采购预总额15.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有1辆不在编制内),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环卫消防车1辆(不在编制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

〔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莉电话:023-7964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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