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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30681496/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3-04-10
  • 发布日期 2023-04-1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黎水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4、向本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指导各村委会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5,其中包括9个行政机关,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结转收入12.2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6.94万元,主要是社保和公积金单位部分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0.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8.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04万元,农林水支出296.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8.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6.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7.6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52.45万元,比2022年增加5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3.34万元,比2022年增加57.6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公积金和社保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 169.11万元,比2022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整体资金控制数减少。主要用于人大活动及会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综治维稳安全事务、集镇维护管理、环卫支出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病虫害控制及村干部相关补助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 21.65万元,比2022年减少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6.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万元,比2022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8.05万元,比上年减少17.61万元,主要原因为创建节约型机关,严控机关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6.1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有1辆不在编制内),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环卫消防车1辆(不在编制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波凡  联系方式:023-7964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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